作者:
wupaul (22222)
2020-04-18 00:29:56王昊姑姑王薇君嗆法務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能辦音樂會,重大刑案卻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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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刑事案件頻傳,對被害人家屬面對巨變,後續協助是否足夠?今(17)日時代力量立
委王婉諭舉辦犯罪被害人權利公聽會,盼建立更有溫度的被害人協助機制。自姪子王昊遭
虐死後,便四處協助被害人的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在公聽會表示,由
法務部及衛福部成立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犯保)」一直強調「一路相伴」,但她卻
常常看不到犯保的人,到底人在哪?「心有餘力去辦音樂會我沒意見,但為何連重大刑事
案件都不在?」王薇君質疑,她一個民間團體可以做到,為何政府不能?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舉辦「有溫度的連結——犯罪被害人權利及服務法制化」公聽會,邀
請專家學者、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法務部及衛福部等相關機關等出席。犯保協會成立目
的在於協助被害人家屬重建生活,由法務部及衛福部提撥公務預算支應部分資金,受法務
部監督指揮。
檢警態度冰冷、一連串陌生司法程序 叡叡媽泣訴被害家屬的無助
時隔一年,兒子叡叡遭內湖某連鎖托嬰中心保母活活悶死,叡叡媽回憶起那一天仍激動不
斷落淚。叡叡媽說:「午休時接到通知,我的小孩沒有呼吸心跳,電話那頭我聽到救護車
的聲音。我騎機車趕到的時候,救護車剛出發,我一路跟著救護車,幫忙開路。到醫院,
孩子人工呼吸六十分鐘,還是宣告死亡。」
「晚上去做筆錄,去看監視器,我們驚訝到說不出話。孩子被保母持續悶壓 19 分鐘,窒
息死亡。我想要翻拍,但警察說偵查不公開,不能提供檔案,要我們自己跟托嬰中心要。
」我們是受害者父母,為何會被拒絕?叡叡媽表示,警察說明天檢察官要相驗,有律師可
以一起帶去。「但什麼是相驗我不知道?只知道晚上九點,我要去哪找律師?」
叡叡媽說,相驗那天,才知道相驗是「解剖」的意思。但監視器畫面這麼清楚,為何還要
解剖?醫院明明也出示被悶死的證據,許多的疑問在她腦中不斷浮出。
這時,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主動來聯繫。這時叡叡媽才知道解剖必須
「在小孩身上開一個 Y 字型,把頭骨切開,會有很多血水流出來。」她非常心痛想要拒
絕,但王薇君跟她說:「流程上就這樣,沒有這道流程,沒有辦法證明是被殺死的。」
叡叡媽回想起孩子的悲劇仍忍不住落淚,而身為重大傷害案件被害人家屬的她,卻未受到
犯保協會的第一手協助(攝影/廖昱涵)
叡叡媽回想起孩子的悲劇仍忍不住落淚,而身為重大傷害案件被害人家屬的她,卻未受到
犯保協會的第一手協助(攝影/廖昱涵)
叡叡媽更激動表示,起訴當天是透過媒體才知道,事前沒被通知。過了五天後才收到起訴
書。「我們是被害者家屬,為什麼這麼慢知道呢?不是說會聯絡我們?」
叡叡媽希望未來能修法,接觸到被害者的人員,包括警察、檢察官、律師、法官、法醫等
,應該對於被害者的立場有更多的認識、更多的教育訓練。 也盼有類似專案管理師的人
員「個案協助」,要可以參與從頭到尾參與,從相驗、喪葬、司法審理等。
王婉諭補充,這不是受害者家屬的個案,其實大家都面對相同處境。一開始發生就不解到
底要幹嘛,然後開始無止盡的等待,希望司法單位多一點告知和協助。還有,我們明明是
當事人卻因「偵查不公開」無法得知家人死亡的真相或相關司法資訊,像是基本的開庭時
間等,普遍都是透過媒體才知道。況且,業務可不可以轉接到犯保協會,實際接受協助,
其實也有落差。
兒權會理事長王薇君:我從事被害人陪伴多年,卻始終不見犯保協會人影!
「我聽不下去了。(犯保協會)到底是施捨還是工作?沒有溫度的工作,就趕快做完、不
用做完整?『一路相伴』?為何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一路相伴只有我?解剖相驗也只有
我去?你們不知道時間嗎?」王薇君不解表示,的確不是所有案件都要犯保介入,但是重
大刑事案件,甚至分屍案件,你們到底哪裡相伴?你們應該做的,就是我一個民間團體在
做的,常常不見犯保的人影。
王薇君表示,犯保一直說個案要兩、三年才能結案,沒人力去做。但她還不是在做?她說
,一開始前一個禮拜花費的陪伴時間會比較多,像是初步相驗、解剖相驗、結果相驗等,
但等到告別式結束後,就是一個段落的結束,後續等開庭就沒有這麼多事要做。「如果我
可以做這麼多重大刑案(陪伴),犯保沒有道理做不到!」
犯保協會屢屢漏接案件 應制定通報 SOP
律師丁穩勝指出,被害人密對巨變,卻面對冰冷的司法人員。他說,這對司法官或者警察
來講,或許是這個月內數十個案件的其中一件,但對家屬來說可能是生命中唯一一件重大
刑案。他理解司法人員可能沒有惡意,但也應該給予被害人家屬適當的體諒與關懷。
丁穩勝也指出,一個犯保的人員平均要處理一、兩百件案子,這樣的工作負擔,永遠不會
有效果,應該修法改善,要錢、要人都要由法務部處理。他也說,犯保很常漏接案件,有
時候從警政單位、有時候是由被害人律師轉介,通報要不要 SOP?
##司改會董事長:犯保協會專任人員缺乏,到底該怎麼做事?
林永頌也質疑,會中有 8 名顧問,由高檢署書記官及檢察官兼任,平均每月領 3,500 元
,到底功能為何?且連執行長也是兼任,由高檢署檢察官、書記官兼任,平均每月也是三
千元,「三千塊你要他怎樣?」尤其,分會榮譽委員由各地檢署檢察長兼任,已經很忙了
連犯保的公文還要他批,協會的運作品質實在堪慮。
法務部保護司司長黃玉垣回應,沒有讓被害人有溫暖的感覺,法務部身為主管機關深深表
示歉意,也一定要做更好。
黃玉垣表示,22 年前匆忙修法,可能比較疏忽。去年開始有《犯保法》修正草案的研修
小組,裡面內容大鳴大放,很多內容。他保證,這次修正會是「大修」、全面改革,希望
年底要從行政院,包括服務、補償、負責,尤其「服務」部分有獨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