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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申翰FB: 國土計畫法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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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轉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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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轉錄內容︰
洪申翰 Sun-Han
今天國土計畫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了。
稍早有一些媒體來訪問,說外界好像還是留在一個國土計畫法
修法就是要破壞國土的印象,希望我可以談談這中間的過程。
確實,因為這案子討論過程,來來回回變化非常快速,在沒成
為多方共識前,比較難對外清楚說明,所以可能成為資訊上的
落差。
這案子政院版從送進立院的開始,好幾位執政黨的委員就有感
覺到,草案的修正內容會在社會上引起滿大的爭議(當然在野
黨也表達了不同意),在3/13付委表決早上的黨團會議,林淑
芬委員、我也發言說明自己的異議,管碧玲委員也在會議上,
表達法案還有討論的空間,不會照政院版鐵板一塊。
事實上,一讀付委表決的前幾天,內政委員會的召委管碧玲委
員就有找我討論幾個修正方案的可能。
其中包括,提一個不同於政院版的黨團版本,或是在委員會審
查時,讓個別委員另提版本或修正動議,主要就是要想辦法處
理,若要放入國家重大建設得以變更的空白授權疑慮。
我的立場一直很清楚,對於最爭議的第15條修正,我主張,如
果非要放入「重大建設得以變更」,那就要加上一個民間專家
能夠參與的審議機制,絕不能淪為空白授權。而縣市國土計畫
的時限,我認為可以延長,但要有具體的時限。
比較關鍵的是,付委表決的前後兩週左右,總召密集地找行政
部門、黨團幹部與幾位委員,召開好多次討論會議,釐清每個
修正點的必要性跟問題虛實(現行版本在未來執行時確實存在
問題),把好幾個不同的方案版本,包括不修第15條的各層次
利弊,都放到桌上跟各相關部會討論,做出取捨。
在這討論的過程中,我的主張清楚,但我也了解自己還有另外
一個任務,是做黨團內部與民間意見的對焦跟釐清,把各方的
主張,以及主張後的核心思慮,試圖作出比較精準的相互傳達
,避免誤會,才比較能做共識的收斂。
這中間當然有好幾次的反覆來回,但最後的結果就如大家所知
,民進黨黨團定案提出一個不放入「重大建設得以變更」的版
本,同時也給縣市國土計畫一個具體的延長期限,也就是解決
地方政府計畫需要更多的時間審查的問題,也不再另外製造爭
議。這個版本在上週的委員會審查中,取得了幾個在野黨的同
意,出了委員會,而順利在今天三讀通過。
除了今天三讀後幾個媒體來詢問,也包括看到前幾天還有館長
在內的很多網友,誤會現在國土法修法就是要圖利財團、破壞
國土。所以,從負責任的角度,我覺得該把這個過程談出來,
讓大家了解整個過程,以及最後修正的實質內容。
自己參與在這個過程中,很清楚經驗了法案從社會的疑慮與異
議,到各立場主張與需求的拉扯、釐清與協商對焦的政治過程
,學習非常多。也希望在這過程中許多人來回的努力,不會因
為誤解而被抹滅。
4.附註、心得、想法︰
國土計畫法的修法三讀通過
當初一讀付委時喊得震天價響的人又不見了
改去關心高嘉瑜一讀投錯票被罰款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