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稱張經義遭罰是馬政府時規定 蘇貞昌向社會及馬英九道歉
就不貼新聞了.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稍早誤稱兩
岸條例第33條立法時間為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造成各界誤會,向社會大眾及馬英九致
歉。
這麼簡單的事, 就代表了民進黨的人都是反射性回嘴.
啥都是馬英九的錯.
啥都是黨國留下來的遺毒.
大民進黨人一定沒錯.
好了, 錯了. 道個歉.
但是之前那些菸粉. 光頭粉. 1450 又要轉彎了.
怎麼辦? 怎麼辦? 怎麼辦?
笑你們這些民進黨的網軍就是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