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扭轉國營事業酬庸刻板印象 民眾黨、國民黨提修法規範學經歷

作者: MagicMoney (魔法洗錢靈)   2020-04-18 18:18:04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137766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新聞內容︰
〔記者陳昀/台北報導〕國營事業人事任命常遭議論政治酬庸,立法院民眾黨團認為,近
年重視政治背景勝於專業背景,導致營運成效不彰,有酬庸、肥貓之嫌,主張修法規範國
營事業公股代表需有3年以上相關學經歷;國民黨團也有類似提案,並進一步要求只要是
政府指派、推薦擔任高階管理人員,都應至立法院備詢,兩黨提案皆已交付經濟委員會等
待審查。
民眾黨團主張,有鑑於國營事業營運績效不彰,政府派任的高層管理人專業背景不足,反
成為從政者敗選後的酬庸工具,難以帶動國營事業發展,人事改革迫在眉睫,因此提出「
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國營事業公股代表者須有3年以上經歷或學
歷的規範。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認為,近年政府安排國營事業經理人時,越來越重視政治背景,而非企
業管理實力及相關專業,幾乎都是與執政黨關係良好的官員出任,引來政治酬庸、高薪肥
貓等評價,也排擠優秀人才進入國營事業,「我們並不是認為空降、官派就是不好,而是
要用人唯才。」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也提案修訂「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條」,除了規範國營事業高階管理人
員需有3年以上相關學經歷背景,進一步規範非公股代表擔任高階管理人也應到立法院備
詢。
現行條文規定,政府指派公股代表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者,立法院得要求至立院報告,陳
超明指出,過去台北農產公司總經理、台杉投資管理顧問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皆以非公
股代表身分為由規避備詢,因此提案修法,只要是政府指派或推薦,無論是否為公股代表
,都應至立院備詢。
4.附註、心得、想法︰
民眾黨的提議其實還不錯 要求國營事業代表必須要有相關學經歷才可提名
而國民黨要求政府指派或推薦之代表必須至立院備詢 總體來說也是立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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