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黑版友晚安,
我是 Victor實習律師。
今天來和大家討論:
「到底該怎麼做才能夠阻止官員在國會說謊?」
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相信各位男性同胞們,
入伍時都聽過有句話這麼說:
「當兵都是假的,只有退伍才是真的」
雖然看似是玩笑話,
實際上點出國軍長久以來的陳痾弊病。
國防部官員在爆發敦睦艦隊染疫後,
不斷扯謊,
荒腔走板的表現實在令民眾無法忍受。
Victor 今天先來替大家統整「國防部說謊懶人包」,
再來聊聊該怎麼解決官員在國會慣性撒謊的老毛病。
1.「#國防部扯謊紀錄」
3/30:
吳斯懷(你沒看錯,就是他)質詢:「艦隊出訪是否有戴口罩?」
參謀長敖以智回覆:
「在帛琉表演時,全程(員)都有戴口罩」
結果:被官兵表演照片戳破說謊。
4/15:
參謀長敖以智,在接受質詢時稱:
「全艦官兵身體狀況都沒問題,4/14已進行檢疫」
結果:
70人船上求診、5人發燒;
所謂「檢疫」僅僅量測體溫而已。
再來,
國防部宣稱4/15隔離期滿才下船,
最後疫情調查「4/14就有官兵下船」,
打臉國防部「根本沒架梯怎下船?」的說法;
國防部隨後辯稱:
「4/13官兵已30天隔離期滿,所以可以下船啦!」,
殊不知其實離開帛琉的時間只有29天而已。
更別說是還撒謊:
「艦隊官兵一天一口罩」、「國軍救護車沒有開進台中一中」。
看了實在令人搖頭,國防部的緊急應變措施,
絕對沒有符合國人的期待。
你可能會納悶:
「為什麼官員敢在面對質詢時公然扯謊?」
2.「#台灣尚未建立國會聽證制度」
當官員在國會做出不實陳述,
如果是在美國的話,
依據「美國刑法18U.S.C. § 1001」規定:
「任何人,若在行政、立法、司法的重要事項上,
做出虛偽、隱瞞或捏造事實之陳述,
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在台灣呢?
很抱歉,目前「無法處罰」這些在質詢時說謊的官員。
時代力量黨團曾經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納入國會聽證制度以配合「立委調查權」,
針對在國會扯謊官員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元罰金」。
無奈小黨人微言輕,
國會聽證制度一旦通過,
會損害到太多「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導致外力干擾不斷,
現在修正案還躺在程序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的召委根本不排審,法案就永遠沒有通過的一天)
結語:
如果官員在國會做出虛偽不實陳述,
立法院卻無能為力,
代表著政府對於民意的漠視與不尊重,
台灣將會難以真正成為一個進步的民主法治國家。
我一直相信,程序公開透明「陽光絕對是最好的防腐劑」。
建立國會聽證制度,
讓官員沒辦法實問虛答、文過飾非。
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就從誠實以對開始吧。
(本文同刊FB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