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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
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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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敗訴】大彎北商業宅抗罰 300住戶全敗訴
雙北市存在不少違法的「商業宅」、「工業宅」,多半是在早年法規不明、政府不管的年
代,由建商在商業用地、工業用地上蓋建屋,多數建案最初是以辦公室或廠房的形式建成
,事後再透過二次施工改變格局,作為一般住宅使用;其中北市府近年對中山區大彎北段
「商業宅」開罰6萬至20萬最受矚目,目前已有300餘住戶提行政訴訟抗罰均敗訴。
台北市政府曾依《建築法》對建商開罰,也曾依《都市計畫法》對民眾開罰,但許多人認
為是歷史共業不應回溯究責,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2017年有數件內湖區及南港的「工業
宅」建商,在行政法院翻案成功撤銷罰緩;不過,2018年始,大彎北段「商業宅」有數百
件遭裁罰的住戶,陸續到行政法院提告抗罰,多數是北市府勝訴。
《蘋果新聞網》調查,北市中山區大彎北段「商業宅」,違法作住宅使用多年都無法解決
,2016年遭監察院糾正,北市府2017年將敬業二路以西1678戶商業區作住宅使用認定違規
並裁罰,且至2018年仍未改善,共開出901張罰單,對建物所有權人裁處6萬至20萬元罰鍰
,並要求限期9個月內改善,同時也宣布全區解禁,以繳交回饋金的方式就地合法,但其
中,仍有847案不服裁罰,提起訴願被駁回後,陸續進入行政訴訟。
大彎北段住戶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且已判決案件多達300餘件,住戶均認為購屋當下不知該
區建地「不得作為住宅使用」,向稅捐處申請變更建物為住家用稅率時也未被告知,北市
府裁罰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但行政法院均以建物違規做住宅使用,違反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案所定土地分區的管制命
令,購屋時建商未告知相關規定,應向建商尋求權利救濟,不能做為豁免責任的理由,北
市府依《都市計畫法》裁罰並限期9個月內停止違規使用,並無不當,因此判決台北市政
府勝訴。
除了「商業宅」、「工業宅」建商遭裁罰興訟的案件,遠雄建設為於新莊的「遠雄首品」
建案也因爆發「商業宅」爭議,兩度在售出預售屋後,遭消費者提起民事訟的情案例,兩
案一審法院都是判決遠雄敗訴,須全額退回價金。
而聯立建設為於高雄鳥松區的「湖美學建案」,廣告打出最美時尚輕豪宅,卻被高雄市政
府查出蓋在「旅館區土地」,並發函給32名已購買該物件住戶,不得作為住宅使用,住戶
因此怒告建商,請求解除買賣契約並返還價金,但法院認為,契約確實有寫「旅館區用地
」字樣,判決住戶敗訴。(梁雅雯/新北報導)
4.附註、心得、想法︰
台北市對於遠雄的大灣北段商業宅勝利
大彎北段住戶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且已判決案件多達300餘件
雖然已經沒辦法拆掉 只能就地合法變歷史共業
但是該處罰的還是要處罰 300戶全部敗訴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