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二審大逆轉!過失責任全在高雄市政府 廠商無罪
好啦. 廠商無罪, 全部都是市政府的鍋.
全案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大逆轉,認定起因全為公務員對公共工程未嚴格把關、善盡
職責,改依過失致死罪,判市府時任幫工程司趙建喬(現調顧問)3年半、副工程司楊宗
仁2年半、工程員邱炳文3年半;其餘榮化、華運9被告全無罪。
廠商無部無罪. 挺有意思的判決. 代表法院認為廠商的處理是沒問題的.
丙烯洩漏多達84.6至88噸,當晚11點56分才引爆,認定市府20多年前邱炳文、楊宗仁沒按
圖施作,沒注意4吋管穿越箱涵,趙建喬則為設計者、參與管線埋設及驗收人員,卻沒親
自詳實查驗,3人都具「保證人」地位卻未盡義務,負有過失。
1. 沒按圖施作.
2. 沒詳實查驗.
一審判市府趙建喬、楊宗仁、邱炳文皆4年10月徒刑;榮化李謀偉、王溪州、蔡永堅、李
瑞麟、黃進銘、沈銘修判4年;華運倉儲黃建發、陳佳亨、洪光林判4年半。
上次廠商還判挺重的.
施工. 吳敦義. 1990年6月18日 至 1998年12月25日
檢查. 謝長庭. 陳其邁. 葉菊蘭. 陳菊. 總共22年.
出事. 陳菊.
收尾. 陳菊.
我個人覺得.
吳敦義的鍋比較小. 因為他施工的沒問題. 是驗收有問題.
但22年的市長都沒檢查. 甚至有檢查到電位異常都沒處理. 高雄市工務局問題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