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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thaman (hithaman)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200428 火災專案記者會 柯P黃珊珊逐字稿1
時間: Tue Apr 28 23:13:52 2020
https://youtu.be/x_7KL2JCwLY
黃珊珊:
好 市長 還有各位同仁
還有各位媒體的朋友們 大家午安
今天我們要針對 這兩天
大家擔心 在討論有關林森北路錢櫃
它的火警的一些 之前的一些狀況
那我簡單先開始做一些說明
第一個 這兩天大家說
我們在4月22號就有做所謂的聯合稽查
那其實在3月30號 我們是做了所謂的
消安的 應該是完整的 年度的大檢查
那臺北市政府
目前有關消防安全檢查的部分 有兩個部分
第一個是定期檢查
也就是半年一次的 甲類場所的
非常重要的檢查 這也就是3月30號的檢查
3月30號的檢查是每一個細項 逐項的抽查
然後它的 它是單一局處
消防局 完全針對消防安全的檢查
它需要的時間是一天 一整天
四位技師完成檢查之後
消防局會派消防抽查 大概1小時的時間
所以整個 半年度的檢查會是一個很完整的
一整天 再加消防局抽查1個小時
那一般的聯合稽查是所謂的不定期抽查
不定期抽查是配合所謂的聯合稽查
聯合稽查 第一是不定期的
第二 它是用抽查的方式
甚至是用當場才公佈說 我今天要去哪裡
然後這個是用抽查 而且很多的局處
像一般的稽查會有消管處 消防局 建管處
還有其他的相關單位
那目前為止大概 一個單位 整個檢查的時間
像4月22號那一天的聯合稽查
就是四點 抽到四個單位
所以每個單位大概 平均的 需要的稽查時間
其實只有0.5小時 大概就半個小時
這是大檢查跟聯合稽查 完全不一樣的地方
這邊等一下會給大家拍攝的 是我們3月30號
做了相關的大檢查的表格
3月30號的檢查非常的完整
每一個項都有做過測試
而且有技師提出了相關的申報書
那按照申報書 再一項一項的做抽查
所以3月30號的檢查 完全是合格的
也就是我們 在火災當天說明
3月30號 他們是通過完整的檢查
當時的消防安全檢查是合格的
那3月30號完了之後
就是這一次的4月22號的聯合稽查
4月22號的聯合稽查
它的狀況就是 當天由政風處
因為我們一 三 五都有固定的聯合稽查
固定的聯合稽查
由政風處在現場 抽出要去稽查的地方
也就是說不會 我們參加聯合稽查的同仁
不會知道是哪個地方 也甚至不知道對象是誰
所以當場抽出來的 四個場所
他們當天去了三家 有一些都是
當天選的項目 對象都是KTV 視聽歌唱業
所以前面有三家 都沒有開門
所以第四家 才到了這一家錢櫃的??間
4月22號當天 消管處先做了相關的稽查
了解一下實名制 因為剛好在防疫期間
所以這一次聯合稽查很重要的任務
就是第一 確定它的實名制的狀況
第二就它現場的 防疫的作為
第三個 就它有沒有相關 商業登記
跟它的營業態樣 是不是符合規定
當天的稽查大概是這個狀況
那建管跟消防也都在現場
這是當天消管處拍到的照片
這照片 等一下我會說明一下
這消管處的檢查 他們是完全合格的
那接下來就是 因為消管處看到這個照片之後
大家這兩天看到網路上有一張建管處的公文
這是建管處當天的稽查表格
建管處的稽查表 他們檢查了6個項目
一個是走廊 一個是直通的樓梯
一個是安全梯 一個是防火區劃
緊急進口 跟公安檢查有沒有申報
我們剛講 它有申報完成 所以這6項都是合格的
這6項合格 在建管來說 它就是一個合格的
聯合稽查來說 它是一個合格的場所
那 我們的同仁
在這個6項檢查完成之後 其實就沒有問題
那我們同仁因為發現了 在現場看到
因為他們當時做了建管的稽查 必須要請業者
我再強調一次 他們不知道要到這個地方
所以業者必須要提出他的公安申報的圖說
所以當他把他的圖說拿出來之後
我們同仁非常的認真 他就看到說
欸 這個地方
各位看這個 這個進去的地方有一個牆面
也就是現在 我們現在進去的這兩個牆面
在這圖說上面是沒有的
他看到這兩個牆面 他覺得很疑惑
它是不是有室內裝修的問題
所以他勾選了 可能涉及室內裝修
他括弧 待查證
因為他當場沒有任何資料可以查
他必須要回來才查
各位 這個是當時的狀況
他看到的那兩個牆面 不在公安圖說裡面
所以他做了這樣的一個勾選
我要強調 他沒有看到任何工地 或施工
再強調一次 他看到的是兩個裝潢很漂亮的牆面
他沒有看到任何的工地 也沒有看到任何的施工
這是當天的狀況
所以當天 消管處檢查完畢 建管處做了這個表
他覺得這個圖說有問題
所以他勾選了 可能涉及室內裝修 他回來查證
他回來查了之後 除了查室內裝修申請以外
發現沒有看到新的裝修的申請 他又
當天 他休了假 過了兩天 發生了火災
同仁把這個案子的相關資料調出來
他才知道 他補上說
原來它在1月17號 就申請了使用執照變更
所以當時 這個就是使用執照變更
(手指向兩個牆面的照片)
他也認為說這個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
重點在於說 對建管處來說
他沒有看到任何施工的現場
當時就是一個這樣子的狀況
他只是認為 不在圖說裡面 可能有施工
所以他做了這樣的勾選
那 消防檢查的部分
這是4月22號的消防檢查表
4月22號消防檢查表 總共大概有15項
裡面有關可以看到的 也就是滅火器
照明燈 還有緊急標示 緊急出口的
這些 外部可以看到的
他們都有去看了一下 大概都是符合的
但是有關 必須要用技術跟設備來測試的部分
我們的同仁全部都寫了註4
註4的意思是 請交由轄區的中隊 做後續的檢查
因為這個只是臨時的聯合稽查
他沒有那麼多的設備 可以做逐一
像大檢查這麼完整
所以他的註4就是 欸 我看了大概是沒有問題
然後可以交由後續的中隊來做檢查
這個原因也是因為30號 他們才剛做過大檢
然後這個中隊 來檢查的這個中隊
不是這個轄區的中隊 是另外一個轄區的中隊
所以他們來檢查的時候 好那我們
稽查完畢之後 就請交付給中隊 做後續的複查
這個案子 這個4月22號的東西
到4月27號 由建管處統籌這個聯合稽查的東西
一起本來是交還給 消防局的火一科
火一科再交還給當地的中隊
但是在禮拜天就發生了火災
也就是說 4月22號的稽查結果
目前為止他們那時候都是用紙本的方式
所以並沒有做即時的登錄
也就是我們在火災 4月26號發生的當天
包括我本人 包括市長
包括到27號昨天早上有記者會
從我們的電腦系統打出來的資料裡面
都只有到3月30號的檢查
所以 唯一的缺失是 我們沒有做即時的登錄
但是所有的稽查都在 資料都在
那現在的問題就在於說 4月22號 大家質疑是
4月22號 是不是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明知道它在施工 而我們沒有追查
再強調一次 我們的消防同仁
當天 第一個 是聯合稽查
第二個 當天主要是去 針對疫情去做相關的查察
第三個 相關部分 他們能夠看到的
用目視看到的東西 他們都有做
那用設備的部分 他們就交給中隊
那這個匯整以後 應該是要在
4月22號 他們晚上7點50做的聯合稽查
4月23號 建管處的同仁回來查有沒有裝修的許可
齁 施裝的許可或執照的變更申請
到4月26號發生了火警
4月27號 這個檔才從建管處匯整到建案
建立這個案子
所以直到昨天 才把立案
今天(28號) 各單位才把稽查的結果批上去
那消防局在4月22號晚上7點50 他們稽查以後
一直到發生火警
一直到4月27號 他們收到建管處的通知
才開始匯整上傳
這個12項 本來是應該要在這個時間點
要轉給轄區中隊 然後一週內會進行複查
所以這個流程還沒有進行之前 就發生了火警
但是消防局的同仁在現場
一樣 沒有看到任何施工的現場
沒有看到任何施工的工人
這現場就是剛剛講的這樣
(手指照片)
如果各位進到這個大廳 因為我跟市長都進去過
它的大廳 它這兩個裝飾 做的非常的漂亮
其實它完全看不出來 它是一個要施工的現象
所以就這個部分 各位 我們說明清楚的是
這個聯合稽查當天 時間有點趕
然後 稽查的內容跟項目 可能也是
30號做過完整的大檢查 所以消防局的同仁
認為說 相關的功能應該都測試過
所以他們只做一般的檢查
那整個流程 到4月22號 做完之後到27號
到昨天 才陸續把它匯整上來
並不是有任何故意隱匿或者是遲延
它就是按照
因為這個東西本來就是一 三 五都有做
所以一 三 五有很多的資料
通常都是2個月有公安會報
所以他們整理的資料有稍嫌慢
這個部分我們會用 將來的即時登錄來做改善
以上
黃瀞瑩:
那我們請工作人員幫忙一下
市長復位 還有副市長
柯P:
好 今天開這個記者會
也來 把剛才的話再講一遍
其實公開透明 正直誠信 反省改進
這是我們相信的政治信念
那我們也是依照這個方法在執政
從昨天到今天你知道 當然出了這種不幸的事情
整個社會顯的相當的哀痛
那我們也是從昨天到今天你知道
反正 外界有批評 我們就很誠實的去檢討
其實從剛才的說明 是這樣
其實我們目前的制度你知道
還是太過於用在防弊
所以 比方說啦齁
我們這種臨時公安檢查 是要出發前才抽
啊所以
第一點齁 他沒有辦法準備相當多的資料
所以常常你去 要去檢查那個地方
對被檢查的單位的資料 並沒有辦法充份的供應
因為都是臨時抽 不曉得抽到誰
第二點齁 也為了防弊你知道
所以那個消防隊的檢查 它是跨區
叫不同區的人來檢查 所以他反而不熟
所以事實上 我們的制度是 主要是在防弊
所以會顯的反而沒有效率
另外一點 我們要承認我們e化的程度還是不夠
所以他是用紙本記錄 然後在好幾個 商業處啦
消防處 建管處 再匯整 再輸入到電腦
所以這個 常常要 我們現在規定是
7天之內要上網 要輸進那個電腦
所以針對這一些措施你知道 我們有幾點改進
第一 我要求 以後還是e化
以後就平板帶出去你知道 當場就check
反而那個紙本是當作附件處理
所以這樣就 可以把這個流程你知道
從檢查到上網 那個7天看能不能再壓縮
所以這第一 我們要更嚴格的e化
齁 那用這種 mobile device行動裝置
來縮短這個從檢查到完成登錄這個時間
這第一點
第二點 我們那個以後檢查的項目
還是用checklist 不是用自由心證
也就是說 我們去 常常就是每個人去看每個人
大家看什麼 沒有很嚴格的規定 這樣
所以就變成有時候
感覺上每次檢查的項目比較雜亂
第三點齁 事實上現在
使用執照的變更是跟建管處申請
然後申請到以後 在開工之前
他要再來申請這個消防防護計畫
所以這個就出現漏洞你知道
因為開工前來申請
啊如果他都一直沒有來申請
那是不是以後偷偷開工 那怎麼辦
所以這個我們會改掉齁 以後要變這樣
要拿到這個使用執照變更之前齁
所有該做的這種 額外的檢查 要全部匯整
然後由這個建管處做最後的check
通過以後 才發執照給他
不然就出現今天這個局面
就是說 啊他沒有來申請 怎麼辦
啊事實上我們查過齁
絕大多數的臺北市民還是守法的
因為建管處它跟我講說 它過去這幾年 五年嘛
來申請的還是有600多 600件
大部分的這種變更使用執照
在開工之前他是有來申請消防防護計畫
不過為了堵住這個漏洞你知道
我們這個以後 整個流程會修改
再來我也跟那個祕書長講
對老百姓來講 政府是一體的
他不管你這個是建管處 還是消防局
所以應該是 對老百姓來講就是
在政府發出最後的許可證之前
前面該檢查的 跨局處的檢查
該做的全部都要做完 才一起發出來
啊其實這個也有例子
以前在那個 申請那個 集會遊行你知道
新工處跟那個警察局就是各自核准
就出現那個 新工處准 警察局不准
或倒過來警察局准 新工處不准
那各自互相矛盾嘛
所以後來我們就要求說
在出去之前 兩個都要同意
最後才發給你 老百姓一個同意書
那用這個概念 我們會清查整個臺北市政府
有沒有類似的情形
以這個為例 全面檢討改進
好 還是那一句話
我們還是公開透明 正直誠信 反省改進
啊有問題 我們就改嘛
好 就這樣 謝謝大家
(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