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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屏東崁頂鄉長林光華涉買票 當選無效確定
2020-04-29 17:55 聯合報 /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在押的民進黨籍屏東崁頂鄉長林光華遭控透過樁腳賄選,檢察官、落選的候選人曾輝地對
他提當選無效之訴,林雖辯稱是熱心選民自發性替他買票,但一審認定幫他交付賄款的羅
姓男子,實質上是競選團隊成員,認定林知情且容任買票,判當選無效。全案上訴後,高
雄高分院今下午維持原判,林光華當選無效確定。
林光華前年連任成功,卻案件纏身,除了遭控賄選,去年5月間另被偵辦涉鄉公所人事、
地方工程標案收賄,起訴後收押,屏東地院裁他昨天起再延押禁見2個月。
檢察官、崁頂鄉長落選人曾輝地起訴主張,林光華與競選團隊兼樁腳羅姓夫妻檔、黃姓女
子,2018年11月間,以每票1000元代價,共10次到選民家中交付賄款,以達到當選的目的
;而林光華為避免被檢舉查獲,交由他人分工買票,是有集團性、組織性的賄選行為,已
違反選罷法規定,應當選無效。
林光華出庭辯稱,羅姓夫妻、黃姓女子都不是他競選團隊成員,也不是樁腳,跟競選事務
完全無關,羅姓男子只是熱心的選民,因支持他改善港東村淹水問題的政見,才自發性幫
他買票,且賄選行為跟他無關,檢察官就刑事部分也將他不起訴處分,顯示他並未授意買
票、事前毫不知情。
一審合議庭依相關證人指出,羅姓夫妻檔曾跟林光華的競選團隊一起遊行、拜票,羅姓男
子則承認有去林的競選總部成立大會、陪同林到村莊拜票,還替別人向林請託人事上安排
,認定羅不是一般選民。
一審合議庭另認為,羅姓男子家中有被搜扣賄選名冊,可見羅的買票方式及規模,都與一
般自發性買票不同,且羅姓男子若自行替林光華行賄,不僅需要蒐集選民名冊、負擔行賄
費用,被查獲還有刑責,不太可能擅自替人買票,認定林確實有授意,或知情而容任羅來
賄選。
4.附註、心得、想法︰
觀察看看吧 柯P嘴歸嘴
但是不代表他的見解是錯的
保衛台灣 柯P是紅色 乳酪市長
幫我想看看還有怎麼可以罵柯P的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