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的那個人真的有精神疾病啊
只是這個社會遺棄了那群人
他沒錢看病就醫
他沒工作可做
他沒有生存能力
他就用這種殺人行為來發洩
這是很正常的
好比一個開著跑車的富少拿刀捅屎一個騎摩托車的少年
這類案件只差在有沒有富爸爸而已
富爸爸有錢可以給他兒子去看醫生
沒有盡到監督的責任
放他在路上亂跑
然後捅屎人
殺警案是一個社會底層的人
他有一女待養
但是討不到錢
沒錢壓力大
所以一定要多關心身邊的朋友
更不要欠錢
樓下五樓什麼時候要還錢
我的躁鬱症要出來了
作者:
jironan (あの夏 いちばん静かな海)
2020-05-01 10:33:00他不是發洩好嗎,上次有個媳婦砍死婆婆的,平常感情還很好,是病發的問題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20-05-01 10:34:00
強制就醫終身就讓政府養他啊,養不起時才會正視問題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20-05-01 10:37:00這件事重點不在司法改革,一大票人搞錯重點而且建立,精神病犯下重罪後,也要承受「關終身」的懲罰是只是關的地方,是療養院那種地方,還不是監獄而那種療養院,要怎麼因人道考量,把環境設計的舒適一點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20-05-01 10:41:00可以討論,但重點是要讓這些人永遠與社會隔離,而家人也可以去探視司法改革講的是陪審團或國民法官,今天醫師一樣做出診斷國民法官跟陪審團一樣判他無罪,還不是一樣就是4樓所說的「強制就醫終身」啦
錯,司法改革包括被害者保護、審判檢討機制跟對民間的溝通。
很明顯司法改革就是最大的問題還在拗司法改革沒問題。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20-05-01 10:44:00我講的東西,哪有包含在你講的上述3點裡?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20-05-01 10:45:00避開?被害者保護?正常人殺警就沒有被害人保護的問題?笑死人,我跟你在講「這個精神病案的特殊性」結果你講的東西都是「一般人跟精神病案」都有的東西亂扯一通
包含法官明明可以依照第三條認定犯人是故意不接受治療(數年故意停診),卻硬是要認定犯人毫無犯意。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20-05-01 10:46:00全部都混一起講,完全在這篇文的意旨不一樣,也可以扯
還有犯人自白都認為自己是有預謀法官硬是要講他沒有犯意,這些全部包括在審判檢討與對民間溝通的範疇。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20-05-01 10:47:00精神病人不吃藥,你就要認定他是有對未來犯案的犯意?光就我來看,我就不認為這算是「犯意」
作者:
cycutom (cycutom)
2020-05-01 10:48:00你一直跟一般案件全部混在一起講,亂扯一通,懶的跟你講
犯人自己早有病識感就醫,醫生給出需終身服藥的診斷,卻故意不吃藥,本身就極有問題。
我全部在講這一起案件,你看來資訊獲取不足阿。認為無關的根本法盲當然大錯特錯。別忘了犯人被抓當下就大喊自己是計劃殺人、法庭上說自己只是以為警察衣服很厚不會有事。明擺著就是故意刺殺。
另外就是這個犯人99年跑去就醫,然後106年後失聯不領藥,結果你當成別的事件wwwww自己對案件了解不夠深入可以不要在那拗嗎?
作者:
carbomd (dysphagia)
2020-05-01 11:29:00先不提家屬五十萬交保金湊不出來,就算湊出來交保完在外面趴趴走也是定時炸彈,而家屬也很可憐沒選擇要和炸彈同一屋下受異樣眼光。但如果這些病人犯案不判對被害者也不公平。國家可以找個地方作個身心科專區,然後修法讓這些因病觸法的身心科病人在裏面坐監不要在外面亂跑,這樣這些病人在園區內休養治療,可能花的社會成本反而比放出去少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