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 台灣近年來改名成"思覺失調症" 日本則改名成"統合失調症"
我之前就寫過這樣的文:
精神分裂症分不清楚 "自我"跟"非我"的差別
環境周遭的聲音 都可能被他誤聽成跟他有關
常伴隨著 聽幻覺(幻聽)、視幻覺、被害妄想 等症狀出現
他常聽到別人在耳邊叫他 他也跟叫他的人回應 彼此交談
第三人看起來 就會覺得好像他似乎中了什麼外星電波
不用打手機或電話 就能講的有說有笑 有時候還會怒罵,咒罵跟他對話的人
他會常講到 外面的人都攻擊他 他一直被攻擊無處可躲
哪個地方有誰在監視他 有人對他電波偵測,錄音之類
有時候會有思考障礙 或詭異的鸚鵡學語行為
有時會突然間發呆 跟他講話他不會理你
或是胡言亂語 講你聽不懂 不是你懂的語言
不然就是講一句停一句 聽起來沒頭沒尾的話
有時候他會學你說話 你說一句 他學一句 你罵一句 他罵你一句
然後還會發出詭異的微笑
發病時 有人際關係縮退性 常會把自己關在密閉房間裡 不與家人交流
所以發作時自己一個人會躲在房間 自言自語
叫他出來也不出來 一關就是好幾天
沒發作時會出來看電視 或跟家人交談
情緒反應不適當 或缺乏情緒表達
這真的超級詭異 你罵他的時候 有時他會笑 有時後卻會暴怒
有時候沒反應 呆呆的 沒有明顯的臉部表情
有時候會邊笑邊模仿你說的話 你罵他什麼 他就笑著學你的話講一遍
對痛覺反應比較鈍
發作時 好像打了止痛藥 被打時 他不會感覺到很痛
這也讓他很猛 因為「感覺不到很痛的戰士 是戰場上最猛健的」
病識感很低
精神分裂症的人病識感很低 這點很好辨認
不同於憂鬱症這種病識感很高的
有憂鬱症的會認為自己怪怪的 好像生病了然後去主動求醫
但精神分裂症的人則不同 病識感很低
也許有種說法:瘋子不會認為自己是瘋子 你們才是瘋子 我很正常
有此病的人鮮少會承認自己有病
這病跟基因有關 是會遺傳的
若父母沒得這病 這病也是會在某些人身上得到
一般好發率約1%(約0.97%) 不分種族 男女 機率上都是接近如此
歐美 跟亞洲 甚至非洲人都一樣
以台灣為例 台灣有2300萬人 算起來台灣有這病約有23萬人之譜
初次發病大約都是在青春期過後到中年之間
青春期感情比較旺盛 這時的發病率最高
發病後 人格性會減低 發病前還會社交 發病後比較淡然莫不關心
有個非正式數據 也不知道準不準:
若父母有一方曾經發過此病 子女得到的機率則為10% 比一般人高出10倍
若父母雙方都曾經發過此病 子女得到的機率則為40% 比一般人高出40倍
若兄弟姊妹有一人曾經發過此病 自己得此病的機率 同上面提的父母
關於精神分裂症(思覺失調症)患者能否根治
不行 終身都要定期服藥控制病情
關於精神分裂症(思覺失調症)患者的刑事犯罪率
跟一般人一樣 沒有特別高 約在0.多%~3%(或5%)之間
一般人的刑事犯罪率 也差不多是如此
有這病的人 不是特別會犯罪 拜託不要被「刻板印象」所影響
關於精神分裂症(思覺失調症)患者 犯案後就真的能無罪
其實要看他犯案當時 有沒有心神耗弱、心神喪失 到無法辨別自己的行為
如果有的話 那就真的刑事上無罪
只是這通常要經過精神科醫生的鑑定 一般人無法辨別 也插不上嘴
對於這種精神分裂症(思覺失調症)患者 的刑事犯罪問題
我覺得配套措施要作好
以台灣2300萬人 好發率1%(0.97%) 約莫23萬人有此病症
這23萬人中 有0.多%~3%(或5%)可能觸犯刑事犯罪 人數也不是說很多
沒有王世堅講得人數那麼誇張
只是這些人犯案後的處理 政府應該要有對應措施善加管理
一般人會刑事犯罪的人 他就是會犯罪 精神分裂症(思覺失調症)也是一樣
重點是犯後出獄時的管理
衛生局的列管人口 警察局的治安疑慮人口 犯案出獄後醫療機構的收容
都是台灣政府應該要去作規劃的
而不是放給整個社會 讓社會隨機承擔這些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