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台灣需要「陪審制」 ─ 從「佔領行政院

作者: vikk33 (陳V)   2020-05-02 19: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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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需要「陪審制」 ─ 從「佔領行政院案」的有罪判決談起/陳師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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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昨台灣高等法院逆轉前次地院的判決,改判「323佔領行政院案」的十多名年輕被告全
部有罪,其中有些是依「煽惑他人犯罪,具主觀犯意」而處刑,有些則是「妨害公務」及
「毀壞公務物品」等罪。這件案子其實是太陽花學運期間「318佔領立法院案」的續集,
前集不論一、二審,所有被告都是無罪確定,認同被告佔領立法院是為了阻止「服貿協議
」在立法院「3分鐘」強行闖關,所以是行使「公民不服從」的抵抗權。及至本案,一審
法官依照前案的邏輯,承認馬政府提出「服貿協議」的程序有重大瑕疵,所以除了涉及破
壞行政院公物的部分之外,對聚眾佔領的部分依然判決無罪;但二審卻認為行政院不同於
立法院,不是民意機關,外人不得任意進入,因此帶頭闖入的被告有鼓動犯罪的故意,改
判有罪。
這種判決反轉的理由十分牽強,有罪無罪的關鍵在於政府機關的性質有別,即使「
佔領」的動機並無二致,都是要阻止馬政府與中國暗渡陳倉,企圖簽訂一紙禍國殃民的不
平等條約。高院法官似乎主張,人民非暴力的抵抗權受有場所的限制,只適用於民意機關
、不准許在辦公場所。但是「服貿協議」雖然是在立法院審議時暴發抗爭,其實當初送審
的行政院才是「始做俑者」,所以在「佔領立法院」之後進一步「佔領行政院」,是為了
徹底根除禍源,有其必要。二審法官以機關屬性做為行為合法與否的界定,明顯是以技術
性的法規閹割民意的正當展現,難怪辯護律師形容,這等於回到戒嚴時期。
這個例子充分說明了長久來台灣職業法官的「獨到見解」,他們最拿手的就是找出
一些似是而非或旁枝末節的理由,來証明人民對國家機器的反抗都是違法的、有罪的、不
可放過的,使得大眾對反對運動的「合法性」起疑,反而忽視掉反對運動的真正意義。避
免這種詭計一再得逞,正是我們需要陪審制的最大原因。正由於陪審制的平民陪審員都是
法律素人,都是和你我相同的老百姓,所以他們一方面不懂得玩弄法律條文或行政規定來
配合自己的「任務」或「職責」,另一方面因為陪審員不像職業法官,不是活在另一個高
高在上的時空,他們才能充分體會社會脈動、對社會改革者的處境感同身受;我們都來自
同一個社會,甚至同一個階層,大家都希望這個共同的社區更安全、更進步,人同此心、
心同此理。
我們都聽過「同情心」與「同理心」這兩個詞,英文也有 sympathy 與 empathy 分別對
應。前者的意思是你能理解別人的感受,後者則是你也有別人相同的感受。如果要簡明區
分職業法官制與陪審制,這兩個詞是最貼切的描述。以「佔領行政院案」為例,一位職業
法官如果本身公平正直,沒有什麽特定政治立場,可能會考慮被告的動機崇高、行為也非
暴力,值得諒解,雖然違法有據,但在罰責上予以輕判或緩刑,這是同情心。但是一位平
民陪審員會有更深一層的「同儕」(peer)感受,若被告所做所為符合該社會的集體利益
與共識,即使確實違反了若干法規、抵觸了某些準則,但換做是自己,也會義無反顧,因
此當然無罪開釋。換言之,公正的法官充其量能發揮「同情心」、輕罰了事,平民陪審員
卻能依循「同理心」,斷定自始無罪。至於何者更有利於促進社會公益、伸張社會正義,
不言可喻。
在「經濟正義理論」的領域裡,紐約大學教授蕭特(Andrew Shotter)曾提出「免
責正義論」(Blame-free Justice),對何謂「正義」有所闡釋:如果一位身無分文的母
親為了養活嬰兒,在超商行竊奶粉被逮,法官依〈刑法〉第320條竊盗罪判她五年以下徒
刑,符合正義嗎?「免責正義論」主張:若大家設身處地去想,覺得自己落入相同境遇也
會出此下策,那麽就應該承認這件偷竊所造成的所得或財富「重分配」,無需尋求回復,
仍然符合正義,因為不能責己、就不可責人。另一位密西根大學教授費律恩(Hal Varian
)的「免妒正義論」(Envy-free Justice),從相反的角度得出類似的原則:如果沒有
別人會對偷竊後的「重分配」滋生妒意,妒嫉那位母親平白得了什麽好糠,那麽就可以同
意這個後果符合正義。這些超然於法條之上的人性考量,使得社會正義的內涵更為豐富、
層次更為昇華,正是我們對陪審制平民陪審員的期待。
司法院或許會說:目前該院提議試行的「參審制草案」,也有「國民法官」的設計
,有如「陪審制」的平民陪審員;由國民法官6人與職業法官3人共同就罪責與科刑進行裁
判,豈不是有雙重的優點?其實這是「差之毫釐、失之千里」。雖然草案中明定有罪之認
定需達總數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好像十分嚴格、不會冤判,但是一般人面對有頭銜的「
專業人士」,往往不自覺會有「矮人一截」的壓力,有理也說不清,若再被一些法律術語
一唬,多半怯於表達己見、難以堅持立場。所以法院中即使只有1位職業法官,都可能造
成其他素人的寒蟬效應,更何況多達3人,更何況這3人都是來自現行法院裡「同一庭」的
既成團隊,長期搭配辦案;反觀6位國民法官則是逐案隨機抽出、倉促成軍,過去從無合
作機會、臨時也不可能培養默契,所以根本是「團結的少數」對抗「拼裝的多數」,勝負
早已決定。這就是司法院搬出「參審制」所打的算盤,表面上接納了外力的制衡,實際上
獲得的是背書,也許可以一時騙得司法信任度的提高,但最終將以葬送司法改革為代價。
村上春樹在獲頒「耶路撒冷文學獎」時的致辭,或許應該再拿出來檢驗「佔領行政
院案」的判決與司法院對陪審制的打壓:
“在一座高大堅實的牆和撞向它的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這一邊。是的,無論牆
是多麼的正確,雞蛋是多麼的錯誤,我都站在雞蛋這一邊。判斷誰是誰非,將另有別人,
也許留待時間或歷史來判斷。…
你我每一個人都像一個雞蛋,…也都面對著一堵名叫「體制」的高牆,體制原本是要
保護我們的,但有時它卻自有主張起來,開始殘害我們,並且使我們互相殘害。
我們每一個人都擁有一個可以觸摸到的、活生生的靈魂,體制沒有靈魂。我們不能讓
體制來宰制我們。我們不能讓體制獨斷獨行。不是體制創造了我們,而是我們建立了它。
…這就是我想說的。”
這也是我想說的。
作者:陳師孟 2020.05.01
4.附註、心得、想法︰
我記得最早喊陪審的人
都是主張有陪審阿扁就可以沒罪
不過要是真有陪審
台灣大概變死刑率世界第一高吧
作者: adagiox (adagio)   2020-05-02 19:59:00
很難說 真的要他們陪審判死會猶豫
作者: popmentos (汽水 + 曼陀珠)   2020-05-02 20:00:00
台灣的陪審團可能被黑道威脅或被財團收買 還是不要吧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0-05-02 20:05:00
人民根本不想看這種掉書袋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20-05-02 20:06:00
執政黨想幫忙 就立法修法除罪化阿 屁話一堆是在打臉自己喔?民進黨想幫忙 就立法修法除罪化阿 屁話一堆是在打臉自己喔?民進黨想幫忙 就立法修法除罪化阿 屁話一堆是在打臉自己喔?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0-05-02 20:07:00
真可笑!"以技術性的法規閹割民意的正當展現"~我就先問~誰來判斷何謂民意?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20-05-02 20:09:00
民進黨快點推動 公民不服從 草案 方為正途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0-05-02 20:09:00
法院的權限是依法判決,為什麼連這個基本搞不清楚?
作者: peterturtle (peter_turtle2000)   2020-05-02 20:12:00
很難說,哪天陪審團判死一次發現哎呀死了人我好像還是吃好睡好沒啥差那就慘了
作者: rootpresent (本禮)   2020-05-02 20:46:00
首席裁判長統神報到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0-05-02 20:50:00
陪審只能判有無罪 要不要死還是看法官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20-05-02 20:57:00
台灣人自己當審判者 刑期不會比法官重
作者: VLOOKUP0312 (水草蒸蛋)   2020-05-03 15:43:00
學運案太輕,也不會進入陪審制。不然煩死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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