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標題︰ 林森錢櫃火災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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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錢櫃火災質詢PART2】
昨日的警衛委員會質詢,我繼續針對林森錢櫃消防的細部問題以及未來的預防提出幾點疑
問與建議:
❶首先我在得知消防局長在事發後一個禮拜私下向柯市長提出請辭,但是沒多久所有媒體
都在報導這則消息感到驚訝,後來透過質詢也得到了證實,當天消防局長向市長提出請辭
時,只有局長本人及市長,局長自己沒有告訴媒體,那還有誰會告訴媒體呢?柯市長就是
在玩雙面手法,一方面慰留,另一方面卻放消息給媒體,其實已經很清楚的說明市長要局
長走人了,在前面擋子彈的消防局長已經擋不住了,必須要透露這樣的消息來止血,希望
消防局長離開前可以看清楚柯市長就是這樣的人。
❷為什麼台北市政府一直不說明清楚稽查狀況?
事發至今已經一個多禮拜,台北市政府從一開始說明只有兩次的稽查,被議員踢爆4月22
日有府級聯合稽查後,才又改口,到黃副市長說當天稽查只有20分鐘沒有上樓,但事實是
明明就有局處同仁上樓,卻很可惜的沒有推開木板檢查,建管處跟消防局也都拿不出當天
稽查的相關照片,明明稽查表格都有針對防火區劃的檢查,根據市府的說法又再一次很可
惜沒有「抽查到」,如果我們如實按照表格一個一個勾選檢查,是不是就能夠有機會阻止
六條性命的失去。
❸消防防護計畫的審查
我們看了林森錢櫃的消防防護計畫,當中的火災預防管理編組表,有十層樓的林森錢櫃,
其火源責任者一個人要負責兩層樓,甚至負責的區域再隔了一層樓,等於說在一樓的火源
責任者,還要跑到三樓去監督火源的管理,再加上他自己的工作,根本無法負擔,因此我
要求消防局日後在審查消防防護計畫實應更加嚴謹。
❹火災受信總機預防動態違規之可行性
市長專案報告時曾說未來要將具一定規模娛樂場所的受信總機直接連動消防局,但是從我
們調的資料來看,幾乎一天就會有一件誤觸的警報,再加入這些場所連動,恐造成狼來了
現象,我們的受信總機有分成P型及R型,P型僅能得知有火災發生,而R型可以準確知
道火災發生地點,且可以將關閉次數記錄下來,先要求具一定規模的娛樂場所裝設R型受
信系統,再利用每半年的稽查,將關閉紀錄納入檢查項目內,設定好相關權限及限制,就
能有效的預防動態違規的業者,減少發生消防設備被關閉的悲劇。
此次的悲劇,不只是市府推托說因為動態違規的關係,更反映了稽查人力的不足以及不確
實,這不是E化或修法就能解決,因為原本的SOP就在哪邊,卻還是發生了憾事,人民
要看到的是市府給我們一個清楚的交代以及正面承認錯誤改善,而不是還在那邊打嘴砲,
然後再說自己感到慚愧。
4.附註、心得、想法︰
首先我在得知消防局長在事發後一個禮拜私下向柯市長提出請辭,但是沒多久所有媒體都
在報導這則消息感到驚訝,後來透過質詢也得到了證實,當天消防局長向市長提出請辭時
,只有局長本人及市長,局長自己沒有告訴媒體,那還有誰會告訴媒體呢?
我猜是這個人可能是紐約客,要不然就龜蛋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