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認真問 練x生有可能會判刑嗎?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05-08 22:32:42
https://youtu.be/qD9FoetkoW0?t=3686
如題 剛剛看台北市議會質詢
有議員秀出消防法第35條
第 35 條
依第六條第一項所定標準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之供營業使用場所,
或依同條第四項所定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場所,
其管理權人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消防法第2條 管理權人,
係指依法令或契約對各該場所有實際支配管理權者,
其屬法人者,為其負責人。
按照這兩條看的話,練x生算是管理權人嗎?
有可能會被判刑嗎?
還好現在是蔡政府執政,
蔡政府多年來致力於司法改革,現在改革有成了,
相信台灣司法會還給罹難者家屬一個公道。
就像小燈泡事件一樣...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20-05-08 22:36:00
司法改革有成?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5-08 23:33:00
不會被判刑,法條不是這樣看的,先弄懂三段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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