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案例,其實蠻有問題的吧?
死者三月28日凌晨12點多外出打網咖,2點多暈倒送醫。家屬早上趕抵醫院,早上8點20分
收到死亡證明,9點就收到火化單,11點遺體被送往火化。
也就是說死亡證明書開出不到3小時,遺體就被送去火化。
然後火化完才確診不是武漢肺炎而是A流,診治醫生也強調死者的確實有得A流,武漢肺炎
則是疑似而已,可是A流有規定要在24小時內火化嗎?這邊我查是沒看到有這規定就是了
,我查到的是一類法定傳染病確診後才是這種處理,還是我哪邊搞錯了?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50001&flno=50
另外是有看到一篇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新聞稿,說這類情況應該是由醫療機機施行消毒及
其他妥善處置後於二十四小時內入殮,並以火化為原則,也沒提到一定要24小時內火化。
順帶一問,武漢肺炎是一類法定傳染病嗎?
然後衛生局表示,根據法規,即便是死後才懷疑確診,也必須經過二採檢驗。疾管署今年
2月18日也在記者上澄清,是24小時「通報病例」,不是24小時內火化。
所以說我看下來,是真的沒提到要這麼快作火化的處理啊…
還是說哪邊有提到疑似武漢肺炎的死者都一定要在24小時內火化……?
而且要說當時疫情讓人心驚才這麼高規格地快速火化,但死者在診治醫生標註為疑似武漢
肺炎時,死者家屬也沒被要求隔離或檢疫吧?照理來說如果防疫為重,這家人當時也會被
隔離才對吧?所以感覺這裡由聽來也是挺矛盾的…
所以在我看來就是燒太快了,除了白髮人送黑髮人之外又加上不能見兒子最後一面,也難
怪死者家人會感到悲傷跟憤怒。
政府防疫成績好是有目共睹,但也不見得在所有處理上都完美,有錯的話道個歉其實也還
好,我想除了這例子的死者家屬外,大部分民眾還是能體諒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