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反666罷韓投票 韓國瑜再度遞狀聲請停止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20-05-14 17:23:17
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34/4563887
2.新聞來源︰
聯合報
3.新聞內容︰
反666罷韓投票 韓國瑜再度遞狀聲請停止執行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 / 台北即時報導
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投票即將於6月6日登場,繼上回法庭戰後,韓陣營再度向台北高等行
政法院遞狀,聲請執行中選會今年4月17日罷免案成立公告。法院已分案,由法官魏式瑜
負責審理,近日將開庭調查並傳喚韓國瑜或其委任律師、中選會及罷韓領銜人陳冠榮到庭

中選會今年1月20日發函通知領銜人領取第二階段連署人名冊,並於60日內徵求連署;3月
9日,罷韓團體提出第二階段連署書,4月7日,高雄市選委會確認已過門檻,將進入第三
階段罷免投票。
韓國瑜陣營認為「罷免連署偷跑」,宣傳活動在市長任職未滿一年時,即開始宣傳並簽署
罷免提案書,違反選罷法第75條規定,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北高行認為,案件沒有急迫到非得跳過行政院訴願先行程序,由法院介入保全的必要,欠
缺暫時性保護措施的權利保護要件,4月17日裁定駁回。韓國瑜委任律師葉慶元當時指出
,法院駁回的理由不正確提起抗告。
5月7日,最高行駁回抗告,指中選會今年1月20日函文僅是依循選罷法規定告知罷韓團體
可以開始下一階段徵求連署及未遵守法定期間的法律效果,屬於中選會受理罷免案行政程
序中的程序行為,不得獨立為行政爭訟及聲請停止執行,韓的聲請和行政訴訟法規定要件
不符。
最高行認為,韓國瑜若認為中選會續行罷免程序,導致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而需請求
暫時權利保護,應該對於中選會今年4月17日罷免案成立公告聲請裁定停止執行。
因此,韓國瑜再度委任律師遞狀聲請停止執行,法院已分案,但尚未訂定庭期,近日將開
庭調查並傳喚聲請人韓國瑜或其委任律師、相對人中選會及參加人罷韓領銜人陳冠榮到庭

4.附註、心得、想法︰
原來韓導還是會怕啊?
666記得罷韓投票
666記得罷韓投票
666記得罷韓投票
666記得罷韓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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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應該有40字了
作者: alanshore608 (熊大)   2020-05-14 17:27:00
我開始覺得這家伙是故意要讓自己被罷免掉的明明知道這麼作只是在激化罷韓的情緒,還是要硬幹
作者: andyann   2020-05-14 17:58:00
https://youtu.be/DGZ4JctsGbY 這麼想當市長何必選總統
作者: berryc (so)   2020-05-14 18:10:00
罷免成功就入史冊啦, 這麼好的事韓導應該感到開心
作者: gtcb (Pipichen)   2020-05-14 19:16:00
任何人都可以透過法律爭取自己的權益,除非你是韓國瑜。
作者: dog990999 (姆咪心動動)   2020-05-14 19:17:00
濫訴也是權利啦 但人民怎麼評價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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