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34/4563887
2.新聞來源︰
聯合報
3.新聞內容︰
反666罷韓投票 韓國瑜再度遞狀聲請停止執行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 / 台北即時報導
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投票即將於6月6日登場,繼上回法庭戰後,韓陣營再度向台北高等行
政法院遞狀,聲請執行中選會今年4月17日罷免案成立公告。法院已分案,由法官魏式瑜
負責審理,近日將開庭調查並傳喚韓國瑜或其委任律師、中選會及罷韓領銜人陳冠榮到庭
。
中選會今年1月20日發函通知領銜人領取第二階段連署人名冊,並於60日內徵求連署;3月
9日,罷韓團體提出第二階段連署書,4月7日,高雄市選委會確認已過門檻,將進入第三
階段罷免投票。
韓國瑜陣營認為「罷免連署偷跑」,宣傳活動在市長任職未滿一年時,即開始宣傳並簽署
罷免提案書,違反選罷法第75條規定,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北高行認為,案件沒有急迫到非得跳過行政院訴願先行程序,由法院介入保全的必要,欠
缺暫時性保護措施的權利保護要件,4月17日裁定駁回。韓國瑜委任律師葉慶元當時指出
,法院駁回的理由不正確提起抗告。
5月7日,最高行駁回抗告,指中選會今年1月20日函文僅是依循選罷法規定告知罷韓團體
可以開始下一階段徵求連署及未遵守法定期間的法律效果,屬於中選會受理罷免案行政程
序中的程序行為,不得獨立為行政爭訟及聲請停止執行,韓的聲請和行政訴訟法規定要件
不符。
最高行認為,韓國瑜若認為中選會續行罷免程序,導致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而需請求
暫時權利保護,應該對於中選會今年4月17日罷免案成立公告聲請裁定停止執行。
因此,韓國瑜再度委任律師遞狀聲請停止執行,法院已分案,但尚未訂定庭期,近日將開
庭調查並傳喚聲請人韓國瑜或其委任律師、相對人中選會及參加人罷韓領銜人陳冠榮到庭
。
4.附註、心得、想法︰
原來韓導還是會怕啊?
666記得罷韓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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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應該有40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