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現在六都都有慢慢制定出電子煙危害防治條例
以前還沒有電子煙危害防治條例時
如果電子煙裡面成分不含菸草或是其代用品作為原料
是難以用菸害防治法開罰,最多只能用菸害防治法第14條的不得製造、輸入、販賣菸品形狀
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物品
這條法則也不會很重
也因為這條規定,讓以前我們常吃的香煙糖就慢慢消失了
現在電子煙危害防治條例中的規定,只要是類似吸食菸品的電子裝置都可以稱為電子煙,所
以讓目前市面上的電子煙都有被包含在內
電子煙危害防治條例第四條也有明確規定18歲以下不可吸電子煙
然後禁吸電子煙的範圍就是全部照抄菸害防治法
至少目前有能吸電子煙的法律出來,然後電子煙的加熱裝置可能要經濟部去審核是否符合安
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