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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次振興消費1000元換3000消費券跟直接給2000消費券最大的不同就是
引誘大眾掏1000元出來消費,如預估2000萬人兌換就等於引誘出200億消費金額
政府花400億達到600億的消費效果
PS.(1)這裡不包含中低收入戶直接給3000元消費券
(2)這次消費券禁止消費民生必需品以防止錢被拿去買民生必需品"存起來"
而使促進消費效果打折
2.馬政府時期提供的3600消費券,以2300萬人領取估算共花828億元
沒有任何限制,大眾也無須另外掏錢出來
其中828億元有不少比率購買民生必需品的方式轉存起來
也就是說實際達到的消費效果遠低於828億元
保守打個8折就好(我認為遠遠低於8折),828億*0.8=662億
也就是說政府花了828億只達到662億消費效果,甚至更低
3.12年前金融海嘯的狀況消費停滯遠比現在台灣疫情影響控制得宜的情況嚴重得多
單純用3600比2000也沒有道理,並不是同樣背景
如果再更細究上面1.2.兩點
這次民進黨用400億換取600億消費效用
跟過去馬英九用828億換取662億(甚至更低)消費效用
這之間的差距其實不小
消費券還是消費券,但發放的方式不同帶來的效果絕對不同
當然還是很多人覺得麻煩,直接發就好幹嘛繞那麼一大圈
而這麻煩的過程一定更容易被見縫插針
政府扛不扛的住壓力其實也還不一定,搞不好之後還是會修正
但我希望這個方向能夠堅持,實行細節可以微調,但別跟民粹妥協
另外,振興不是紓困,太多人混為一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