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遭藍營封殺 周春米批:為反罷韓報復
2020-05-26 15:07 自由時報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提案「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出海相關的修
法,還有社會矚目的「刑法」第87條,今遭國民黨團提案復議拉下一讀程序。民進黨立委
周春米今質疑,她今早才與立委劉世芳、賴品妤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案修法「政治獻金
法」,明定罷免團體及被罷免人將可收受政治獻金,國民黨疑是為了反制罷韓,對上述法
案做出報復,希望國民黨不要用意識形態的立場去看待。
劉世芳表示,早上跟周春米、賴品妤委員才剛開完「政治獻金法」記者會,接下來的院會
馬上就把周春米的法案拉下一讀程序,而且整個院會國民黨也只針對周春米所提的法案,
很難讓外界不做聯想。
周春米表示,她不理解為什麼只有自己的法案被拉下復議。而且被拉下來的包括「刑事訴
訟法」限制出境出海相關的修法,還有社會矚目的「刑法」第87條,修法延長思覺失調者
的監護處分期間由5年延長為14年的重要法案,這些都是高度社會關注與公益的法案。如
果國民黨是為了政治操作而拉下自己的法案,人民是無法接受的。她也呼籲,國民黨應該
要給一個合理的解釋。
周春米也說,「政治獻金法」的立法程序,在罷免韓國瑜案根本來不及適用,而且未來罷
免團體及被罷免人,都能夠對等收受政治獻金,並沒有針對性,希望國民黨不要用意識形
態的立場去看待這個提案。
周春米提出「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比照擬參選人與政治團體的收受額度、收受其間等
法制規定,分別增列被罷免人與罷免團體兩類,皆得收受政治獻金。且必須通過第一階段
提議,才可依法登記為罷免團體並收受獻金。罷免團體、被罷免人賸餘之政治獻金,應在
罷免程序終結後3個月內提交會計報告,並且自申報會計報告書之日起10日內辦理繳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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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周春米、劉世芳、賴品妤今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案修正「政治獻金法」,
明定罷免團體及被罷免人將可收受政治獻金。(記者王藝菘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