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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救不了經濟 2000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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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23:42 聯合報 / 吳珮瑛/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教授(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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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騰了一陣子,為使百姓多點經費消費,更主要目的是為提振經濟,不讓年底的國民所得
成長率太難看,因此所給的經費稱為振興券,並且初步公布了給予的方式。此一名稱已認
定有消費,經濟必振興;且為了不重蹈過去消費券覆轍,亦即拿政府的錢去買原本你就要
買的財貨,以致百姓事實上並沒有額外支出,所以也避開消費券的名稱。由公布相關內容
,可以預期此一振興券作法的必然後果。
目前規畫是非中低收入戶不排富、每人消費一千元能獲得三千元。至於如何獲得三千元?
目前說明可以到超商、郵局領取實體券,或是電子支付、電子票證或信用卡等方式取得。
不論是以錢換券或是以小數字換取大數字,令人疑惑的是何以是到超商及郵局,是店家多
、便利性高還是有著其他考量?
到郵局比較可能是拿錢換券,一般人不可能正好要郵寄一千元,更不可能買一千元郵票來
換三千元,但如果是可以繳各式費用,不也是替代了原本就要支用的花費?而超商可能順
手就買個三、五十元商品,為了三千元,就補足一千元,問題是何以這三、五十元在領取
當下就成為超商業績,而非其他店家?更重要的是,如果這三、五十元真是所需,不也是
替代原本就須支出的費用?又以電子票證或電子支付領取,無形中不也僅將業績做給有此
種支付方式的店家?
不論以何種方式取得三千元,民眾可以額外支用的就是多出來的兩千元。試想一次就將兩
千元花掉的人,這兩千元所購買的財貨是否即是他原本就想買的?如果是,除了名稱不同
之外,和過去消費券有何差異?但規畫者心想反正百姓為了不浪費掉兩千元,胡買瞎買一
通,經濟因此提振?如果不是亂買一通,這兩千元不也正好取代了原本就想要買的財貨?
再看另一個極端的花錢方式,如果三千元是一百元一百元的小額支用,這種情形更可能是
每人日常需要購買的財貨,買早餐、買便當、買口罩、買串衛生紙等。振興券不是一樣替
代了原本就要消費的應有支出?因此,繞了一圈,百姓多出來的兩千元,正好取代了他的
日常支出。所以兩種類型的消費方式,可以提振經濟就僅是為了換取三千元而強制消費(
支出)的一千元。
如果政府認為過去給每人三千六,會完全替代原本就想買的財貨,所以沒有額外支出以提
振經濟,何以現在給兩千元不會有此問題?給有期限的券或額度,不正可提醒民眾記得消
費?而目前的規畫,不僅未能解決過去的問題,而規畫的四百六十億元,未來我們也不知
民眾確實兌換了多少?國家經濟沒提振就罷,恐提振了不該提振的對象。
4.附註、心得、想法︰
反正就是逢馬必反 逢藍必反 國民黨的政策不管好壞就是要反對
非要搞一個現金換券的四不像政策 沒現金的人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