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rtkuan (GRE)》之銘言:
: 所以港廢沒有搶劫燒房子嗎?
: 美國黑人又是做了甚麼要被用膝蓋鎖喉最後窒息死亡?
: 美國黑人記者又做了甚麼要被直接逮捕?
: 美國香港當然不一樣,香港特首還不敢下令開槍還擊,
: 美國總統倒是樂此不疲。
: 美國爸爸就他媽的香香的啦~
: ※ 引述《RodrigueZ810 (裝小維)》之銘言:
: : 美國跟香港一樣嗎?
: : 美國警察確實執法過當必須制裁
: : 要遊行要政府交人都天經地義
: : 但是現在是開始搶劫、燒房子了
: : 你政府不去管難道要放任嗎?
: : 香港則是明明沒幹啥事就被捉走
: : 現在隔壁版開始洗白港警是三小
: : 幹
: : 另外捉記者是州警吧
: : 推文全部扯川普= =?
這完全是兩回事,一個是在抗議不符合民意的法律,一個是執法過度的問題。
「法治」的最先決條件是「法律依民意制定」
逃犯條例明顯沒有。
美警的事純粹是執法過度的問題。
而且川普也有下令徹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