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OT的思維不能停留在很怕廠商賺太多
政府一定要分到錢才叫沒圖利廠商
這麼好賺
那台北市政府自己買車自己經營不就好了???
2.事實上 政府既然把公共建設 大眾需求交給BOT
那事後評估方式應該也是大眾需求思維
也就是使用率 民眾滿意度 等等
才是真正的評估指標吧!!
如果業者經營的很好
民眾開心騎腳踏車
使用率很高
市府又何必跟業者計較權利金
3.權利金比較的機會成本
不應該是 "沒分到錢"
而是相對於市府自己經營
到底是省下多少或少虧多少
如果給市府自己買車自己經營
那會不會變成一年虧3.5億?
現在業者幫你一年省3.5億
賺個區區八千多萬
市議會居然開始計較權利金?!
那好乾脆台北市自己經營 都不要圖利
你看看可以撐多久
4.BOT的精神是讓會經營的人來做事
而他會經營的能力就是他獲利的來源
因為他經營的好 民眾受益 使用滿意
廠商獲利 市府滿意度高
這是三贏
怎麼最後會是一天到晚計較權利金
一天到晚怕廠商賺太多????
台灣的BOT文化如果最後都是這樣
真的收起來不要BOT了
台北市自己買腳踏車自己經營就好了
看你多會經營
是不是這麼好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