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3187486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新聞內容︰
香港立法會今(4日)稍早以41票贊成、1票反對,三讀表決通過《國歌法》。據香港立法
會公布的資料,《國歌法》規定禁止不當使用、侮辱國歌,包含篡改歌詞、曲譜,以歪曲
或貶抑的方式奏唱都涉及犯罪,最高可判囚3年、罰款5萬港元。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立法會今上午審議《國歌法》,會議因有民主派議員潑有機肥料一度
暫停數小時,於下午4時45分轉換至會議室一繼續進行,主席梁君彥在民主派呼喊口號聲
中,宣佈請官員發言及投票表決,《國歌法》最終以41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
報導指出,香港立法會通過的《國歌法》規定必須推廣國歌,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以
及在廣播及電視節目上播放。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在表決通過後指出,很高興草案獲得三讀通過,港府預
定12日在憲報刊登法案內容,即日生效。他強調,只要不刻意公開侮辱國歌,就不會觸犯
法令。
4.附註、心得、想法︰
今日香港,明日台灣,從小開始國歌洗腦愛祖國,
這麼重大的事件!
天天有槍可以撿,繼續鍵盤譴責撐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