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20-06-05 11:37:29如標題
真正重大的漏洞
精神病殺人終身監禁治療的英美制度
沒有立即導入
司法官考核制度沒有修正
(原本法官打算直接釋放殺人犯
後來被痛罵之後才改交保條件)
反而政府著重在通姦除罪化
簡直是笑死人
作者:
Arietta (坐看雲起時)
2020-06-05 11:38:00通姦除罪是釋憲的關係吧,精神病應該也可以比照辦理
作者:
kabor 2020-06-05 11:38:00約砲算通姦的一種?
作者: bighorse0 2020-06-05 11:39:00
進步價值
衛福部說要蓋司法精神病院,已經算很大一步了,接下來該擔心人權團體會不會又有意見
民進黨從扁時代就是這樣啦,執政正事不做整天搞些有的沒的,選舉再出來喊喊話
精神病終身強制治療是立法漏洞 現在要修法 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過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20-06-05 11:51:00
幹話中還有高鐵蓋好 給鍵盤來做應該上太空了
刑事訴訟法明定一審無罪撤銷羈押 沒有考慮因心神喪失而無罪釋放的風險 這也是需要修補的立法漏洞
刑法19-1擺在那邊今天有人用了,結果先檢討用的人..
都無罪了 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無限期延長羈押 應該要這樣嗎
最好的情形是沒有精神病殺人,辦不到;退而求其次,後續處理能處理好,還是辦不到。然後就擺坨屎在那..
強制治療最多五年太少了 這個要改 英美都可以到等同終身強制治療 台灣比照英美人權團體能嘴的成份不多
問的好 我一直不太懂通姦除罪有啥急迫性你不要通姦不就好了 就算通姦也可以和解放精神病在路上亂跑砍人的不先修一修
通姦除罪是有人聲請解釋受理才會處理 誰要急而且這件事是長年至少二三十年來的爭議 又怎麼說「急」。精神病患降低罪責或無罪不能接受的話 不是哪個條文的問題而是整部憲法整個法體系的架構統統要重來台灣的法體系 就是當初買了一部德國車 所以要修理要換零件就只能換德國零件 就算硬要自己打造零件 也要做出來跟德國零件很像才套得上去每個人現在不爽的地方 都是各種德國零件 你要整個換成台灣的 拿得先換掉這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