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藍的行為粗看違反選罷法65條
但是65條只有禁止以大眾媒體邀請港人宣傳罷免
但是臉書粉專不是大眾媒體
是分眾媒體
搞不好堵藍發之前早就想過這一條
柯粉的道行還太淺
作者:
swatseal (babuya)
2020-06-05 16:59:00真的假的 難怪他還不刪文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20-06-05 16:59:00所以說靠境外人士在FB帶風向是沒問題的!?這問題很大吧? 超大的一個漏洞
作者:
DCSHK (耳機)
2020-06-05 17:00:00預設堵爛很聰明,預設柯粉很白癡
作者:
DCSHK (耳機)
2020-06-05 17:01:00不錯,這很台灣價值,反正被打臉也只是當沒發生而已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20-06-05 17:02:00你文中才說FB不是大眾媒體 怎麼推文又變成是大眾媒體
你在共三小? 65條是規範投票所內的事,關堵藍什麼事?
因為大家都知道他打錯字而已,五六跟六五很容易按錯啊45也很容易按錯成65
作者:
kabor 2020-06-05 17:24:00香港應該現在狀況屬於敵對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