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一般公司,亂簽約會不會被開除?
為什麼公務員卻甚麼事都沒有?還可以上亦會笑笑地說笑
當成一種茶餘飯後的笑談
公務員都沒有考核制度嗎?
沒有懲處制度嗎?
不適任員工就應該開除,尋找人才,而不是保護庸才,大家一起混
柯文哲不是強調新政治嗎?怎麼手下亂搞都沒關係?
還是要笑著說自己愈來愈像政客了?
※ 引述《hyoerious (面具)》之銘言:
: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006010312.aspx
: 中央社
: 4.附註、心得、想法︰
: 以後所有政府跟廠商簽約的事項,
: 之後如果被發現約定內容「對廠商極度有利」、都可以用類似的理由了;
: 我簽約時腦袋不清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