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rmeleon (火恐龍)》之銘言
前面43
: 因此想調查一下政黑:
: A.你支持精障犯罪入罪,任何的精神疾病(思覺失調,失智症)都不可減輕刑責。
這邊基本上要先去了解
知覺失調 還有 精神官能症的差別
精神官能的病人(焦慮.憂鬱.恐慌.強迫症等),通常是知道自己生病,有現實感的,這
類的病人犯罪,通常很難被減刑,因為這類的病人意識是清楚的,不會去迫害其他人
知覺失調會產生妄想或是幻聽,幻視等症狀,進而影響現實感,這類的病人通常不會意
識到自己生病;妄想和幻覺會大大的影響病人,當他的幻覺認為其他人要害他,就有可
能會侵害別人,所以會被認為失去行為能力
這類的病人通常容易被減免刑責
(離開醫院工作很久了)
: B.你支持現行制度,精障患者無法為其行為負責,是社會弱勢,犯罪應減輕其刑。
: A還是B ?? 大家怎麼選?????
基本上像殺警案這個病人,進去醫院,肯定會被五花大綁,並且灌很強的藥,因為醫師
護理師也非常害怕
然後關進去醫院沒有比關進去監獄好,因為吃藥和約束也是很痛苦,像這種傷害過人的
更慘
刑罰方面
像殺警案這類例子大部分的人要他去死,老實說連他的家人搞不好都不會反對,家裡有
這種不定時炸彈,根本離遠遠的,一般人都不會希望家裡有這種人
不過現實就是國內外都認為他們是一時喪失能力,然後有機會治療會恢復
個人認為最好的方式是
1.快點成立司法精神醫院
2.強制治療的時間,應該要跟正常人被判刑的時間一樣
譬如:
正常人:被判10年坐牢
精神異常:強制治療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