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美國這樣很對
臺灣這樣的選舉就很有問題
當初選舉時他只要比其他人好一咪咪就好
被罷免時卻只能單兵作戰
缺點可以無限放大
所以把有意角逐補選的一起來選
實在是很棒的設計
※ 引述《McCain (長髮馬尾控)》之銘言:
: 經過多次的修法之後 一般的民選公職罷免門檻已經降到25%
: 總覺得這樣的門檻太低了 當然 罷免還有其他的規則
: 如同意票要高於不同意票才算成功
: 但還是覺得這樣的罷免門檻 有修改的空間
: 例如應該要彈性點 以當選人被選上時的票數為門檻
: 像今天韓國瑜的被罷免票數約93萬 大於當選時的89萬
: 這樣就沒問題 但如果票數只是險險過58萬呢?
: 會不會引起後續的爭議?
: 所以建議還是要再修法 稍微調高罷免的門檻
: (相對之下總統的被罷免門檻就非常的高 這可以另外再討論)
: 國外有個例子可以參考 美國加州前州長戴維斯就在2003被罷免
: 但美國是把罷免和新任首長放在一起選舉 如果當天州長被罷免
: 就會同天選出新任州長 當時明星阿諾就是在此背景下補選上州長
: 而台灣目前沒類似的機制 如果罷免之後 三個月又要選舉
: 這樣是不是太過動員社會資源 勞民傷財呢?
: 其次 在韓國瑜被罷免之後 下一個有可能被罷免的是誰?
: 看起來柯文哲似乎比較危險些 如果那一天藍綠兩黨要聯手做掉他的話
: 只要提個罷免 最後要過關的機會也不是沒有
: 各位認為 誰有可能是下一個人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