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按照這事態,研究了一下民眾黨的黨章,發現可能根本上不分區名單就不是經過合
法程序產生的...
正文:
這件事情超有趣,其實本質上很像是中小企業常發生的事情。
就像是股份有限公司經發起人認足股份(概念上就是第一次股東會)就要先選董事會執行
職務一樣,不然根本沒辦法執行公司業務。
理論上政黨成立大會上一定要選出黨中央黨職。這可以看歡樂無法黨的成立大會,現場就
立刻選舉黨職,其中還有一個橋段是呱吉因為同時當選「黨中央歡樂書記」與「全黨大法
師」兩個職位,然後內政部認為這兩個職位太接近,所以要求呱吉只能擔任一個。
在民眾黨的例子裡面,就是成立大會要選出黨主席、中央委員會,與中央評議委員。但有
趣的是,我看非凡新聞轉播民眾黨的成立大會,其實沒有經過任何的黨職選舉。這就像是
你公司成立之後,沒有經過選舉就跑出董事監察人一樣荒謬,當然有可能是之前就選好的
,我猜這也不會太意外。
這整件事情最有趣的部分在於,民眾黨畢竟是提出過不分區名單的人,不分區名單是由中
央委員決定(董事會),再經過黨員大會(股東會)通過。所以理論上,民眾黨肯定有開
過黨員大會啦,不然根本無法依照程序推出不分區名單,總不可能柯文哲自己選一選人就
推出吧(?)
所以說,在成立大會之後理論上應該已經有了黨主席、中央委員、中評委(但我不確定什
麼時候選的)這些職務。然後由這些人權責不清的選出候選人名單。再送交黨員大會通過
,之後才能合法的送給內政部。如果沒有經過黨員大會的同意,政黨根本不能合法的提出
不分區名單。就像是沒有股東會同意,公司不能解散一樣。
補充說明一下,我之所以說權責不清,是因為根據民眾黨黨章選擇不分區名單是由黨主席
召開中央委員選擇,但是他們自己的新聞稿卻說「預計週日(27日)起陸續面試,面試由
主席柯文哲親自主持,其他委員包括秘書長張哲揚、中央委員代表、中央評議委員代表等
共7人,最快10月底公布海選結果。」這跟黨章講的根本不一樣,但這就算了。
問題來了,那當時「應該有開過黨員大會」吧?就算開過好了,那大概也是在民眾黨成立
大約1~2個月後,那時候民眾黨黨員就已經上千人了,不可能再用110人來開黨員大會,因
為民眾黨的新聞稿說108年10月30日的合法黨員就有6000人了,如果現在開不成黨員大會
,那當時早就應該爆出來了。未達法定人數的黨員大會不管是無效還是不成立,總之都很
有問題。但如果有開過,那時候都能組織起來了,為什麼這次不行?所以不負責任的推測
,當時要馬不分區名單根本沒有經過黨員大會同意,不然就是當時黨員大會也是用110人
去開的非法程序。
至於政黨內部提出的不分區名單未經黨員大會同意,是否仍然對內政部有效這類的問題,
我目前也還沒有想法。
難不成要說維護社會秩序並保護善意的第三人內政部跟選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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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連結
2019年10月24日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海選43人入圍 最快月底公布結果
https://www.tpp.org.tw/newsdetail/28
2019年10月30日
【台灣民眾黨黨員分析報告】
https://www.tpp.org.tw/newsdetail/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