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如CBP06ELUT5AB這款塗藥支架
: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 收費 44,996
: 台北國泰醫院 收費 66,752
: 台北榮總 收費 58,216
: 假設上限設在 60,000,那像國泰醫院就要調整差額收費,或者就不用這個產品
: 所以現在要規範的,到底是「不同產品間的收費」還是「不同醫院間的收費」啊?
不同醫院, 為什麼不能收費不一樣
每個縣市 消費力本來就不同
每個醫師醫院 技術也不同
每家醫院 成本也不同
(以上面來說 國泰在精華區, 營運成本高上不少啊, 病人要方便就去國泰, 要便宜就
去雲林啊)
本來就可訂不同的價格
你覺得貴, 你可以換家醫院看啊
或不爽不要看
如同 同樣都是牛排
就算同等級
每家餐廳也都有不同價格
買電腦也是, 同產品
各家就是不一樣價格
消費者自己會選擇
政府不該強制規定的
應該讓市場決定
你可以讓價格透明
賣太貴 自然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