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民眾黨可以多重黨籍
他們可以在創台灣民眾黨3.0
然後在開黨員大會把那些漏洞修一修
然後在讓大家開除黨籍
或是收會費每年30萬之類的
用錢把人逼過去
把黨籍全轉移到台灣民眾黨3.0
除了立委以外全都踢過去
這樣台灣民眾黨就能開黨員大會了
然後這邊就是參選的主要人員團
另一邊就是支持民眾團
這樣柯p也是台灣民眾黨+台灣民眾黨3.0的黨主席
發言人一樣是菜壁爐 應該沒差吧
不行啊 原本的黨要收會費 得先改黨章 要改黨章一樣要先開黨員大會你沒辦法在不開黨員大會的情況下去轉移人家黨籍要合併之類的也是需要開黨員大會
收不收錢就算了我是想說 支持的就給你轉黨你不要直接把你踢掉
作者:
cloudccw (.....)
2020-06-10 23:46:00黨章沒這條可以踢人
所以 他們沒辦法踢人 然後要開黨員大會才能修改哦那如果 民眾黨找藝人舉辦免費演唱會憑黨症進入 演唱會結束在鎖門開會勒?
黨章是說中評委可以踢人但是不能用收費問題踢人,只能用失聯或是未來開會這類理由
那我說的就ok了啊 我把你們都踢掉你們可以加入民眾黨3.0 被踢後沒加的也可能是內奸像是時力就跑走幾隻了當初記得時力要開黨員大會也很辛苦
作者: rumor3456 2020-06-11 00:07:00
那就直接踢就好 創個3.0幹嘛
3.0後來就是給支持民眾加入的這樣被踢比較不會生氣吧
作者:
qep (無言..)
2020-06-11 02:36:00那你得先證明被踢的黨員失聯或不來開會啊,要這樣搞,可能沒黨部要先聘請很大一群律師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