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40/4626351
2.新聞來源︰
udn
3.新聞內容︰
2020-06-10 15:18
聯合報 / 記者楊雅棠、陳雨鑫、羅真
衛福部健保署針對健保差額給付醫材祭出新制,針對八大類三五二項醫材訂出自費負擔上限,八月上路。今有媒體在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上詢問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接下來的難題為改革健保,而對於天花板條款有何看法。陳時中表示,新型醫材變化很多,有些變化有意義、有些則無,費用限制管制措施都是經過專家或例行會議討論,也會持續監控醫材價格。
陳時中表示,健保隨時有議題在討論,費用限制管制措施都是經過專家或例行會議討論,站在醫療品質保障、民眾就醫權益的立場,新型醫材變化很多,有些變化有意義、有些則無。因此這次差額負擔品項,根據評估訂出天花板價格,對每一類分級,訂出上限價格,醫院則可根據不同成本價訂定差額負擔,政府仍然會對價格進行監控。
陳時中說,原則上是因為效果效益作分類,
而不是根據品牌,基本上是保障病人就醫權
益。
但也有醫院認為此舉可能會壓縮醫院營收,陳時中於會後堵訪表示,新政策也和醫院討論過,但這是兩邊的權衡,與醫院營收有關、和民眾權益也有關,因此希望調整標準是公平的,讓醫院間競爭是朝品質競爭的方向進行。
4.附註、心得、想法︰
為什麼要沒事找事做啊
各家醫院的醫生不同
手術室儀器設備新舊也不同
這些額外成本反應在自費價格上
產生的價差我覺得好像也合理?
然後這新聞剛出來時
我以為是「同品項」上限固定
可是新聞引述的部分(亮藍色)
我看的心驚驚欸
效果效益做分類 不管品牌!?
這不太妥吧...? 品牌才是最重要的好嗎!?
不然現在大家都去買頂新地溝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