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沒有法匠來說明一下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6-17 10:32:57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99484
有沒有法匠來說明一下,
以後12歲以下犯刑案連少年法庭都不用送,叫學校自己處理,
在各學校無論霸凌性侵都隨便壓消息不處理擺爛的情況下這是哪招?
小孩本來就免死金牌大家都知道啦,
不過像日本因為幾起重大案件都是未成年人犯罪對此早就在逐步修正了,
台灣法匠倒是一股腦推開就覺得沒自己事了呢,真棒。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20-06-17 10:36:00
什麼法匠,不是髮醬嗎?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6-17 10:38:00
你會害我想到塔哇哇。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6-17 10:48:00
本法稱少年者,謂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未滿12歲,鄉民想怎麼判?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6-17 10:49:00
少年法庭只是一個名稱,原本適用案件是7到12歲,少糊弄喔。
作者: VVinSaber (Z.S)   2020-06-17 10:50:00
十二歲以下歸少法管都不覺得哪邊怪嗎lol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6-17 10:50:00
7到18歲。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6-17 10:56:00
這個一年前立法院就修改了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0-06-17 10:58:00
未滿14歲 刑法都不罰了 那 要進法庭幹嘛?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7 10:59:00
你知不知道立法修法是什麼單位的權力要噴「法匠」也要找對新聞吧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0-06-17 10:59:00
你講得甚麼霸凌甚麼的 進法院也是不罰啊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7 11:00:00
法律就是已經這樣訂 「法匠」難道可以追去學校抓人?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6-17 11:01:00
主要是程序法和負責業務的機關更動了,但是記者喜歡動不動就把「除罪化」寫上標題來吸引眼球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6-17 11:03:00
重點不是罰多少是「只丟回去叫家長學校自己處理」。有幾間學校不會「大事化小事」維護校譽叫被害人自己吞的?本來少年法院還可以強制執行保護管束等處分,現在,柯柯。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0-06-17 11:07:00
對12歲以下可以保護管束哪一國的少年法院?雖然這裡本來就是嘴砲亂罵版想要知道真相可以去求證一下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6-17 11:09:00
「罪」還是存在,但是不罰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6-17 11:22:00
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第三章兒童保護處分之執行第36條,「少年法院指揮執行兒童保護管束處分時(下略)」。喔,既然少年法院不能對兒童進行保護管束,我們居然有法律規範少年法院「如何對兒童執行保護管束」,厲害啊。而第34條寫明「兒童保護管束之執行,除本章有特別規定外,準用前章(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之規定」。也就是除了例外狀況兒童保護管束處分執行方式皆與少年保護管束是完全一樣的。阿,還是因為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所以被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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