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taiml001 (隨心)》之銘言:
: → holyhelm: 委託書限定一人一份是哪裡的規定? 純好奇 06/20 12:00
: 欸說真的查了一下好像沒看到相關規定,
: 之前是看大家都這麼說、沒去探究,有人知道規定在哪裡嗎?
隔壁也有人問同樣的問題,因為我還沒出桶不能發文,所以在這邊發
嗯,這個問題問得太好了
這邊搬出政黨法和台灣民眾黨黨章的條文
政黨法第十六條:
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之決議,應有黨員或黨員代表二分之一以上之出
席,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但下列事項應經出席人數三分之
二以上決議:
一、章程之訂定或變更。
二、政黨之合併或解散。
台灣民眾黨黨章‧第三章組織與運作‧第一節黨員大會
第十一條 本黨設黨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由黨主席召開
臨時會。如黨員超過一千人,得召開黨員大會修改章程,
選舉黨員代表,召開黨員代表大會行使黨員大會職權。
第十二條 黨員大會之決議,應有黨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人
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但有關章程之訂定或變更及
政黨之合併或解散應經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決議。
第十三條 黨員大會職權如下:
一、 議決章程訂定及修正案。
二、 選舉黨主席、中央委員、中央評議委員。
三、 通過本黨提名之各級公職候選人。
四、 依本黨規章行使同意權。
五、 議決政黨之合併或解散。
六、 議決年度決算。
七、 聽取黨務報告。
第十四條 黨主席一人對外代表本黨,由黨員大會選出,任期為四年,
連選得連任。黨主席請辭或因故無法執行職權時,由中央
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如所餘任期超過一年,應於出缺後
六個月內完成補選,其任期至原黨主席之任期屆滿之日。
這些就是條文內容
的確,條文內容中沒有限定委託書只能一人一份
真的要玩文字遊戲的話,一人帶一千份委託書好像也可以
但是!!!!!!
我想要問一下:
條文內容哪邊有寫「如黨員無法出席時,可用委託書代理」?
再仔細看一看,不管是政黨法也好,台灣民眾黨黨章也好
根本沒有用委託書這樣的規定,甚至"委託"兩字連出現都沒出現
有人問說為什麼委託書一人只能限定一份?
我還想問條文內容中,有允許黨員可以用委託書代為出席?
如果要玩文字遊戲,把內容仔細搬出來
不好意思,你台灣民眾黨不是3000黨員+3000委託書
而是必須要有6000黨員出席,決議才算數
因為用委託書是無效的,政黨法和台灣民眾黨黨章都沒寫可以用
自以為找到解套方式,反而是把漏洞越挖越大
這個黨實在太好笑了
補充:
因為時代力量已經修改黨章,所以我找不到舊黨章的條文內容
不知道舊黨章中,有沒有規定黨員可以使用委託書?
(應該有規定吧,又不是民眾黨這種漏洞百出的黨章)
有人可以提供一下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