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201618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2020-06-18 13:07:39
3.新聞內容︰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立法院國民黨團及民間團體今不約而同召開記者會,要求民進
黨不應在臨時會中強行通過「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並質疑民進黨在黨綱明文支持
陪審制,執政後卻背棄承諾。對此,民進黨幹事長鄭運鵬表示,黨綱制定時的時空背景是
希望由國民共同參與審判,而當時只有陪審制,還沒有參審制的概念,不應拿一個30幾年
前的東西來說民進黨背離理想。
對於被國民黨及民團點名過去曾連署過陪審制,鄭運鵬表示,當時他還是候選人,不是現
任立委,那個時代的民進黨在國會也還沒過半,那時司法改革的一環,就是要把合議庭3
席職業法官的制度改掉,所以他連署了當時的陪審制。
鄭運鵬說,後來蔡總統上任後舉行司改國是會議,開始有陪審、觀審等制度被提出,其中
參審制是新的想法,由職業法官加上國民法官,對於他這種不是學法律的人來說,這並不
是像同婚那種二元對立的法案,如果不是法律上的嚴謹定義,他認為有6席國民法官,已
經跟陪審制相當接近,而且也要思考純陪審制沒有判決書、上訴非常困難的問題,台灣社
會跟法界有沒有辦法接受。
鄭運鵬表示,他尊重民間團體主張純粹陪審制,不能有職業法官,但現在民團拿出的版本
,也並非他當初簽署的版本,要拿他當時的簽名來攻擊他背棄理想,這見仁見智,但他並
不覺得民進黨在司法改革上有背離當年的主張。
鄭也強調,30幾年前黨綱行動綱領第28條制定時,還是那個「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的時代
,因此大家希望在內亂外患罪上,要由國民來共同審判,那時候也只有陪審制而沒有參審
的概念,拿一個30幾年前的東西來說民進黨背離理想,這是錯的。
對於民團呼籲不要在臨時會上處理,民進黨團書記長鍾佳濱表示,國民法官早在第8屆立
法院時就已經有民間團體在呼籲,上一屆立法院(第9屆)更走到只差二、三讀的程度,
其實已經過充分討論,只是因屆期不連續而未能完成立法,如今本案又已在委員會審查完
竣,讓最後的二、三讀在臨時會中一氣呵成,是很多人的殷殷期盼,否則講得再好,卻是
「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將會是一個遺憾。
鍾佳濱說,台灣社會多數人對於「陪審制」的印象可能只有電影上看到的陪審團,這與內
閣制、總統制一樣,都只是學理上的探討,事實上每個國家都還是會因應民情來做一些不
一樣的變化,很難說什麼是純種的「陪審制」,不應該以辭害意,「不能說我們買的不是
原裝車,就不能開!」
鍾佳濱強調,學理上有很多名詞的細分,民進黨黨綱中的陪審,與現在民間團體說的陪審
到底是不是同一件事情,其實已無需去做學理上的探討,總之其基本精神都是讓國民能夠
參與法院審查,讓司法審判不再由法官壟斷,追求的目的都相同,畢竟車要能開上路才知
道好不好用,不是只有原裝車才好。
4.附註、心得、想法︰
鄭運鵬的簽字同意陪審制
https://i2.wp.com/fongnews.net/wp-content/uploads/2020/06/國民法官法-陪審-1.jpg?w=800&ssl=1
1.就算寫黨綱當時沒有參審制,鄭運鵬簽字支持陪審制是在2015,2015總有參審制了吧?
2.黨綱一直都有修訂,不修掉陪審制是民間團體的錯嗎?
3."陪審制沒有判決書、上訴非常困難"?讀法律的自己出來解釋,國外陪審制怎麼上訴
的?這個理由是怎麼掰出來的?
3.陪審制有陪審制的問題,但是鄭運鵬這個辯護方式真是荒腔走板。沒有一個打到點,
全部揮棒落空。
為什麼?他就只是"聽上面的意思"。
相信黨,就簽了!難怪無力為黨的政策辯護!
https://fongnews.net/選前高喊司法改革選後跳票!柯建銘辯稱:上面的/
4.其實我想說的不是陪審還是參審才對。我想說的是,
民進黨是用什麼標準選鄭運鵬當幹事長的?忠字當頭,奮勇爭先嗎?
這是幹事長應有的辯護水準、應有的對黨政策理解水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