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2大公安疑慮未解 議員批:市府發照「公然放水」
蘋果
大巨蛋案走完都審、環評程序後,建管處也在昨天簽准建照變更案,預計最快6月底前,大
巨蛋就能核發建照並順利復工,但大巨蛋目前最核心問題,是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的部分
尚未解決,台北市議員林亮君、簡舒培直言,建管處在這情況下發照就是公然放水,罔顧市
民生命安全。
都發局前局長林洲民曾說,大巨蛋未按圖施工,相關結構已違反《建築技術規則》97條與12
7條,其中97條規定,民眾逃生安全通道必須直達地面層、也就是大巨蛋一樓,但大巨蛋有
些安全通道現階段只到地下一、二樓,完全不符規定。
此外,大巨蛋有將近一半檔期,未來可能供演唱會使用,但127條明訂,若要舉辦演唱會,
觀眾席只能在地下7公尺,但大巨蛋當初設計為10.5公尺,也不符合舉辦要件。
由於違反兩項規定,唯一解方就是將案子送交中央營建署、台建中心,屆時營建署會要求遠
雄新增一些補強措施,才可能讓大巨蛋「排除適用」這2項技術規則。
大巨蛋違反《建築技術規則》97條與127條這部分,遠雄至今並未送審,而由於這2項都涉及
公安,北市府若在睜一眼閉一眼的情況下發照,恐有違法甚至放水之嫌。《蘋果》昨向北市
府提出質疑,但市府未正面答覆,僅說舉辦演唱會部分,會先核發建照,然後用附註的方式
辦理。
林亮君表示,建管處在2018年新聞稿及過去多次說法中,都明白要求遠雄必須獲得中央「排
除適用」的許可才能核發建照,目前遠雄完全未做到相關要求,建管處卻替遠雄開巧門,這
樣的做法不是放水什麼是放水?議員簡舒培也說,涉及公安項目應該在審建照期間把問題解
決,市府先發照的動作是罔顧市民生命安全。
都發局長黃景茂今天上午赴議會開會前被問到此事,他坦言,遠雄並函未釋中央,97、127
確實沒送審,會在建照變更後「附註」未來要在體育館舉辦演唱會,將要求遠雄提出申請;
至於過去有無這種先發照後附註的情況,他也坦承,「沒有相關案例」,接著跳針說因大家
沒什麼意見,未來會在舉辦演唱會前要求遠雄提出申請。
https://bit.ly/3fPvGU5
貼這篇到八卦板,柯韓粉只能無腦噓來低調,
完全沒有一個能針對問題反駁,超級可憐。
畢竟都發局長都承認了:「公安違規沒解決、先發建照給他蓋」,
史上從來沒有過的工程處理方式,恭喜柯文哲又創造新政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