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ien (小南瓜)》之銘言:
: 轉錄自台灣基進粉專:
: 讓國家的憲政體制正常運作是理想,但現實上的問題要如何克服?
: 事實上,監察院因為許多連動的法律與憲法有關,若要廢除,就必須要進入憲政層次的討
: 論,這個才是 #國民黨不斷拿人事案做文章,卻不願意告訴人民的問題。
: 以國人一般常見的監察院權責舉例:
: 彈劾權 (針對政務官、常任文官)
: 現行程序為監察院對違法失職之公務員(政務官及常任文官)進行彈劾後,將案件移送至
: 懲戒法院審理,以決定是否對其為懲戒。
: 提出糾正案
: 依監察法規定,監察院在調查行政院,與其所屬各級機關之工作及設施後,經各有關委員
: 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或有關部會,促其注意與改善。
: 此外,目前監察院實務運作也常對地方行政機關提出糾正案。
監察院由總統提名
然後監督自己政府的人???
也就是總統提名民進黨的人進入監察院
去監督民進黨的人??
民進黨的要拉掉民進黨的誰,直接講一講就能換人了
幹嘛還要監察院去監督..
這樣的感覺很奇怪吧
監察院應該要在野黨提名,然後執政黨不能投票
這樣才有監督功能吧???
這樣的監察院真的應該廢掉...提自己的人監督自己人,誰會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