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監察院
監察權回歸立法權
立法委員的席次勢必要增加 才不會權力過度集中
但立委這個名詞在台灣名聲實在太差
就算只是把113席加上監委的席次 觀感一樣非常不好
勢必會造成人民極大反彈 而且席次也還是太少
依台澎金馬人口比例 國會席次要280席左右才合理
或是參考其他人口和台灣相當的國家
如果要修憲 席次不要再寫死 以一般法律定之即可
再來就是要採一院制還兩院制
立法院是一定要廢除
如果是一院制 就稱國會 立委改稱國會議員
二院制 就稱眾議院、參議院 眾議員、參議員
兩院的選制和權責 可以參考美國或日本
另外也要考慮總統制或內閣制
總統制可以參考美國
廢除行政院 所有內閣部會直屬總統府
內閣制 行政院長可以改稱總理
然後像德國或印度一樣 總統存在感超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