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造勢超時遭罰200萬 時力不後悔:不符比

作者: warchiefdodo (ming)   2020-06-25 18:50:31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6-25/426692
重點摘錄:
1.時代力量因2016年大選前造勢晚會,活動超時27分鐘,且選監委員兩度勸阻不聽,遭
中選會認定違規,最高行政法院24日判決出爐,判罰時代力量與時任黨主席黃國昌200萬元
確定。對此,時代力量認為,超時27分鐘罰200萬元確實不符比例原則,他們並不後悔。
時代力量表示,一直到現在,他們都還清楚記得,2016年1月9日那晚,「人民立院」選前
之夜的模樣。那時成立不久的時代力量,當時承載台灣選民迫切想要改變的熱切渴望。李
遠哲院士來了,吳念真導演也來了,當時的學運領袖林飛帆坐在前排聽著。吳導當時提到
,「相信你們的初心,不要改變」。他講這句話的時候,好多支持者在台下哭了。
2.對於昨日的判決,時代力量認為,對大黨來說,200萬元微不足道,但對第三勢力的小黨
而言,這是讓原本捉襟見肘的財政更加負擔。但他們並不後悔多講了27分鐘,因為當時有
太多話想說。
時代力量強調,「我們必須告訴支持者,我們做得到,請您給我們一個機會」,儘管他們
認為超時27分鐘罰200萬元確實不符比例原則,也將嚴重壓縮小黨參政空間,但無法改變
法院的判決
心得:
這算是另類的抱怨司法不公嗎??
不知到以往有沒有類似判例可以參考的
另一點是這案子看起來非常非常單純,為什麼可以拖了4年.....
這不是一番兩瞪眼的事嗎........
作者: CoryLuebke (路伯克)   2020-06-25 18:53:00
打比例原則的話 就表示他們不認為這是一番兩瞪眼的事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20-06-25 18:53:00
200萬時力小的地方黨部可以稱一年....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6-25 18:54:00
該被罰就罰 時力是講法條的政黨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0-06-25 18:57:00
阿就自己要講超時的XD,話說罰的這場還有林飛帆啊。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20-06-25 19:06:00
違法就違法 還在牽拖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20-06-25 19:09:00
需要募款嗎?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20-06-25 19:16:00
超時27分鐘 VS 超時0分鐘這應該是無限倍吧
作者: MyDice (我愛林貞烈)   2020-06-25 19:23:00
違法罰錢 這有什麼好嘴的 很難看 符合比例原則的罰款應該是多少?還壓縮小黨發展空間......
作者: roy53 (R)   2020-06-25 19:46:00
違反理由一堆鵝
作者: lunarblue ( )   2020-06-25 20:00:00
可以學某黨說是歷史共業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20-06-25 20:15:00
沒拖到四年 時代力量當年就破產了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0-06-25 20:47:00
時不悔?
作者: igarasiyui (かゆい うま)   2020-06-25 21:32:00
別人都不會超時就你們超時 不罰你們難道罰DPP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20-06-26 00:52:00
認命一點錢趕快繳一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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