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nnn (嗯~嗯~嗯~嗯~~~)
2020-06-28 11:49:50憲法也保障人民的參政權,不分職業,性別,宗教等等
因此如果立法禁止政治人物帶職參選
豈不就剝奪了部分職業的參政權嗎
這樣是不是違憲了?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6-28 11:54:00退還選舉補助金啊!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6-28 11:55:00增進公眾利益 限制?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6-28 11:56:00帶職參選 造成民眾公眾利益受損 補選又得花錢是可以討論
作者:
aaaba (小強)
2020-06-28 11:56:00在台積電上班想帶職參選被開除是不是違憲?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6-28 11:57:00樓上 台積電開除你 跟公眾利益沒關係另外 公職應該都有限制不得兼差吧 GG不開你 你也得辭阿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6-28 12:08:00議員選上,就沒有議員補選,少了一個代議士,等於實質剝奪人民權利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6-28 12:09:00支持樓上
作者:
MVPGGYY (MVP)
2020-06-28 12:16:00這種東西走到立法就太過了,反正出來選,選民自會公評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6-28 12:19:00應該要退還選舉補助金 錢花了 議員空缺,這合理嗎?
作者:
MVPGGYY (MVP)
2020-06-28 12:20:00前一次選舉的選票補助款拿回來就很合理,因為是重疊的期間怎麼能領兩份補助款,但要直接完全禁止就有點奇怪幹,照這樣說,吳益政要重複領3份補助款了?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0-06-28 12:27:00樓上知道要達到多少選票才能領補助款嗎?
作者:
MVPGGYY (MVP)
2020-06-28 12:34:00那沒達到門檻應該再加罰款啊,要立法限制就來更猛的
說到保證金問題,接下來有會有人說議員背後都有金主錢很多,所以用這個當理由沒意義
作者:
nask (どうぞよろしく)
2020-06-28 13:48:00連任的人是不是也是帶職參選?跑廟開選舉會議 難道不也犧牲公眾利益
有一個已經不能連任,但是整天跑外縣市宮廟和夜市的要拿這個來打人很容易,拿來立法就會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