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立法禁止帶職參選是不是違憲

作者: ke0119   2020-06-28 13:50:01
※ 引述《nnnn ()》之銘言:
: 憲法也保障人民的參政權,不分職業,性別,宗教等等
: 因此如果立法禁止政治人物帶職參選
: 豈不就剝奪了部分職業的參政權嗎
: 這樣是不是違憲了?
確切地說,應該是:
立法禁止民選民意代表或地方首長
帶職參選(連任不在此限)若辭職
參選其他民選職位者應按就職日比例
退還前職選舉補助款。
邏輯很簡單,民選官職職位基於民意選票,政客最喜歡說人民是他們的頭家,
試問哪個員工可以無視頭家,在職時候
三心二意?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20-06-28 13:53:00
這說不通啦 那選輸的連一天都沒服務要不要補助款全退
作者: ke0119   2020-06-28 13:59:00
選輸了就被淘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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