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講再講
政黑的柯韓潭盧馬粉似乎都看不見耶XDD
盧秀燕中市府罰中火的理由是超過1104萬噸媒
這數據是103年中火實際使用量減四成
但這個數據沒有法律依據
沒有法律依據 沒有法律依據 沒有法律依據 沒有法律依據 沒有法律依據
沒有法律依據 沒有法律依據 沒有法律依據 沒有法律依據 沒有法律依據
這是違反信賴保護原則的
也違反行政程序法
第4條 :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第10條: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是要逼我每日一發文?
作者: wowpoqwow (克貝爾) 2020-07-01 10:44:00
用板上綠粉的名言,有問題就上法院啊
作者:
ben108472 (ben108472)
2020-07-01 10:44:00所以林佳龍當初是不是違法?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20-07-01 10:47:00那快去叫DPP政府處理盧阿,還是你可以告趕快去告阿,專發廢文
作者: uno1944 (齊格飛) 2020-07-01 10:47:00
遇到這種裝死不然就是腦殘的人 我後來都懶得說道理 沒救
作者:
iWatch2 (有錢吃鮸沒錢免吃)
2020-07-01 10:50:003樓明顯不懂 台電有要行政救濟啊 還真以為盧說了算喔
作者:
drea (星空下的背影)
2020-07-01 10:51:00沒有法律依據=林佳龍違法 好棒棒的邏輯
作者:
Keitaro (動き出す時間...)
2020-07-01 10:59:00哈欠
所以你對你的言論號召力跟信用度有沒有一點insight了?
作者: ZeroArcher 2020-07-01 11:59:00
可憐哪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