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bboR9s (oppoR9s)》之銘言:
: 什麼叫做不符合民意?
: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由中共人大制定法律再也正確不過的事。
: 舉例來說:香港對比高雄,中國對比中華民國。
: 高雄制定的法律抵觸中華民國法律,當然是無效的啊。
: 這麼簡單的事也能講得好像要天崩地裂一樣。
: 如果你不想要由中共制定香港法律,
: 請香港人勇敢一點,拿起武力攻擊你們的警署和駐地解放軍,說你們要獨立。
: 這樣才有用好嗎?革命不流血,只想要遊行抗議就要別人理你。
: 港仔,可憐哪。
: ※ 引述《fordmvp (無名氏)》之銘言:
: : 法治的基本條件是「法律依民意制訂」
: : 現在港版國安法直接跳國香港立法會
: : 由中共人大制訂
: : 根本不符合香港民意
: : 甚至連「一國兩制」都違反了!
: : 還50年不變。
聽你再鬼扯
港版的國安法只在香港實施
依地方自治法高雄立的法只能在高雄實施,且不能抵觸中央沒錯
但中央不能替高雄立法。
高雄的條例還是只能由高雄議會自己立,哪有中央替高雄立的道理。
所以港版國安法還是應該由香港立法會訂定和通過才符合香港民意
且符合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