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政府帶頭在轉角十公尺違規停車

作者: oftisa (oo)   2020-07-06 16:06:39
沒有記錯的話,轉角十公尺內應該禁止停車吧
但是很多轉角的紅線根本不足十公尺,連三、五公尺都沒有
更誇張的是政府在轉角十公尺內劃設停車格
更是直接把違法合法化
難怪台灣交通爛到爆
根本就是政府、交通幫、官僚自己擺爛,自己帶頭違規的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饅頭很獵奇)   2020-07-06 16:07:00
反串待轉區?
作者: c230 (c230)   2020-07-06 16:09:00
停車是交通部在管的? 不是地方政府交通局或警察局之類的嗎?
作者: c32867689   2020-07-06 16:10:00
種花冥國腳痛部部長非交通專業意外嗎 交通爛幾十年了政府從來沒在意過 民眾好像也很習慣這種亂象
作者: c230 (c230)   2020-07-06 16:11:00
交通幫通當在指中央政府交通部那些人吧 交通幫管這個嗎>?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20-07-06 16:11:00
處罰條例56條第6項... 但書就在那故意忽略...
作者: c230 (c230)   2020-07-06 16:12:00
為了停車位我覺得還ok 一般有死角問題 那個位置就會被註消啊這是為了行車安全和車位多寡的妥協吧
作者: hawdaiya (浩呆小鴨)   2020-07-06 16:13:00
地方政府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20-07-06 16:14:00
誰跟你說10m內一定不能停的
作者: Shrugg (好柿花生)   2020-07-06 16:47:00
我家是邊間,之前一堆人都停我家門口,不論有沒擋住進出口,反正大家想停就停,我找警察開單十米內不能違停,警察說這裡沒有畫紅線不能開,你要找縣府畫紅線,我找縣府畫紅線,縣府說沒有經費,不是民眾說畫就可以畫,你直接找警察開單就好,然後回到相同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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