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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全部都是公安要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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呱吉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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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轉錄內容︰
今天下午會勘大巨蛋,發言不多,但是感受到了市府與議會的觀點差異在哪裡。
我們常常講公安十四項,就是基於公共安全的因素,我們允許遠雄建設公司在過去停工五年間可以施作的工程項目。
但是根據遠雄工地主任的說法,目前巨蛋本身工程已經完工80%以上,園區整體也有將近70%的完成度(原本主任說法是86%,但之後改口,所以數字還有些模糊的空間)。
這麼高的完成度,真的全部都是公安要項嗎?按照市府解釋,的確都涵蓋在十四項內。
例如巨蛋外牆的帷幕的隔熱棉,本壘板的下沈圓穴。前者看似和遮風擋雨無關,但是是搭建帷幕的前置工程,圓穴則是整體水泥結構的一部分。
但是,這一切都是建立在「巨蛋必須完工」的前提之下。所以施作外牆,就把連帶的工程項目一起做完,以避免未來復工時又要重複施工、多花時間與預算。
但對於許多市議員來說,都審會核定公安與其他環境因素以前,巨蛋還處於一個可能蓋、也可能不蓋的狀態。這些工程就有非必要的疑慮。
現場工地主任其實有發了一次火,提到過去被檢舉九張座椅是偷偷復工的事情。他表示現場需要四萬張座椅,不過是擺了九張樣品在地上,就被「有心人檢舉」。我可以理解他憤恨不平的理由,九張座椅也許真的不是為了安裝而被擺在工地,單純是為了挑選未來合適的觀眾座位。
但如果我們還不知道巨蛋是不是要蓋?何時要復工的情況下,為什麼我們要先挑座椅呢?這不就表示巨蛋在停工的狀態下,仍然在檯面下預設了一個完成的工期?
先前在質詢光復路型改善時,我就質疑過市府相似的觀點。我們不應該在巨蛋尚未復工前就急著幫遠雄拓寬周邊道路、和完成地下停車場的連通道。
如果我們一切都按照遠雄的專案計畫執行,那遠雄也沒必要把都審會或台北市政府放在眼裡,因為他們知道大家都是虛晃一招、演出而已。
其實說老實話,議員沒有建築專業,我們看的很淺。所以當我們質疑各項工程必要性時,並沒有十分的把握。有時問個問題,市府或遠雄只要拿出兩個絕招:
1) 這是十四項公安工程
2) 不做會影響板南線結構安全
我們也就難以反駁。
難免大家互相恨得牙癢癢的。
按照目前市府與遠雄的估計,2021年底巨蛋將完工,2022年中將會開始試營運。我想市府與監督的市議員的距離,就是在我們的心裡有沒有這一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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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註、心得、想法︰
放大絕摟
1) 這是十四項公安工程
2) 不做會影響板南線結構安全
停工期間進行的所有工程都符合這2項喔 啾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