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柯P為西區門戶計畫拆國光客運西站 敗訴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20-07-13 08:42:40
1.新聞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712/O3CC33OQAYKIQ7BGMTORNZEEE4/
2.新聞來源︰ 蘋果日報
3.新聞內容︰
柯P為西區門戶計畫拆國光客運西站 敗訴遭判賠3228萬
https://i.imgur.com/Es0YXap.jpg
北市府為發展西區門戶計畫,要求國光客運需提前拆屋還地,一度造成旅客不知從何搭車
。資料畫面
(新增:交通局回應、柯文哲在高雄市受訪的說法)
台北市長柯文哲為推展西區門戶計畫,在上一屆任期時火速拆除忠孝橋引道,又將位處火
車站旁的國光客運A丶B站提前終止合約,國光客運於2016年底遭拆除,向北巿府申請拆遷
補償遭拒後提告,日前法院判北巿府敗訴,須核發B建物補償費3228萬元,可上訴。北市
議員羅智強今在臉書發文指,柯文哲拿西區門戶當政績整天說嘴,如今市府被判補償3228
萬,輸了面子又輸了裡子,請市長好好向市民說明該怎麼賠吧。
羅智強今表示,柯文哲為了讓政績「被看見」,拆了忠孝橋還把原訂經營至2017年的國光
客運A丶B站契約提前終止,叫國光客運拆屋還地,國光客運配合柯市府的西區門戶計畫拆
除建物,柯文哲當時還道歉,說該賠就要賠,事後卻賴皮,以契約規定為由不付補償金,
國光客運也是做生意的,配合柯文哲卻慘遭賴帳,這叫大家未來怎麼相信北市府?柯文哲
還有任何信譽可言嗎?
對此,北市副發言人黃瀞瑩表示,市府團隊將研究判決書內容後,再討論後續處理方式。
北市公運處主秘楊欽文今晚表示,明天將與法務局先行討論,再與承辦律師及府內外部顧
問開會研商是否有哪些有利條件,再決議是否要上訴。
針對此案,柯文哲今晚在高雄表示,當時合約是寫台北市府有需要時,都可以拆而且不用
付錢,如果按照法律的話,台北市府是不用付錢的,「但這個就是有點奇怪,就是契約訂
在那裡,我說合約怎麼這樣子訂,問題是當年合約就是這樣訂的,回去會找法務局再討論
看看。」
4.附註、心得、想法︰ 阿北政績+1 上任後就是拆拆拆
拆橋、拆國光客運 叫人家拆屋還地 事後還道歉 說該賠就賠、事後卻賴帳
結果被國光客運告
現在被法院認證 敗訴了 需判賠3228萬 這筆錢將由台北市民買單
連國民黨小強 羅智強都出來講話了喔
柯粉小心 這會打到你們自己人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0-07-13 08:45:00
我說~那是你不了解羅智強~他對柯文哲的市政批評跟監督本來就很多~沒有"連"的問題
作者: saisai34   2020-07-13 08:47:00
其實這個案子市府實質上少賠快2千萬的 不過很78就是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0-07-13 08:47:00
所以當初佛地魔在那邊牽拖啥羅也算不分區議員時~我只能說人家努力的程度跟你不一樣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07-13 08:48:00
推 原本議會有通過賠償A+B棟5200萬
作者: saisai34   2020-07-13 08:48:00
提前拆除還不給補償款 未來企業對於跟台北市政府合作會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20-07-13 08:48:00
台北柯好拆
作者: saisai34   2020-07-13 08:49:00
打一個問號 誰都不知道市府會怎麼樣搞你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0-07-13 08:49:00
就算羅智強贊成藍白合~但監督市政可不手軟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07-13 08:49:00
法院判決需給賠償3200萬 應該要給契約與自治條例何者優先 這個真的好難
作者: saisai34   2020-07-13 08:50:00
好笑就是 議會都通過賠償預算了 法務局還不賠 硬要告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07-13 08:50:00
A棟算臨時建築 B 棟算即有建築
作者: saisai34   2020-07-13 08:51:00
不知道是吃飽太閒還怎樣 明明協調一下賠償金額就好偏偏要把事情做得難看上法院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07-13 08:51:00
唔 省下2000萬呀 不過交通部判斷和市府一致
作者: donkilu (donkilu)   2020-07-13 08:52:00
阿北變了! 2016...咦?
作者: SkyPlus (Sky)   2020-07-13 08:52:00
所以當時晚一年拆就可以省3000多萬?
作者: eyeter (諾亞方舟)   2020-07-13 08:52:00
你這篇柯糞要快速拉dpp出來護航柯屁囉
作者: saisai34   2020-07-13 08:52:00
我是覺得省這個錢沒意義 反而會造成未來企業跟台北市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07-13 08:52:00
這裡主要還是適用法條是哪項優先
作者: saisai34   2020-07-13 08:53:00
政府配合的時候 會很斤斤計較法條 很多可以協調快速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07-13 08:53:00
由行政法院判定也好 作為以後的依據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07-13 08:57:00
sky大說的是對的
作者: iamsocool (焚琴煮鶴殺風景)   2020-07-13 08:57:00
原本要付5000萬 這本來就應該付還拖四年..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07-13 08:58:00
推sai大 我也覺得該給就要給
作者: iamsocool (焚琴煮鶴殺風景)   2020-07-13 09:05:00
往好處想 有判例以後補償就比較不會被卡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20-07-13 09:07:00
垃圾老狗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07-13 09:09:00
市府認為 地是北市府的 房子是北市府的因為公益提前收回租賃應符合契約中寫的行政機關因公益而隨時終止契約,人民不得請求賠償或補償
作者: inmatao   2020-07-13 09:15:00
拆的時候是柯師傅的功勞,出包了是中央的錯,跟口罩機一樣無恥耶,柯學
作者: iamsocool (焚琴煮鶴殺風景)   2020-07-13 09:17:00
不要上訴啦 都凹回2000萬了 難看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0-07-13 09:20:00
應該不會上訴吧 議會都通過賠償了 不給超奇怪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0-07-13 09:20:00
柯粉:法院是DPP開的,一定是DPP故意要卡柯啦!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7-13 09:23:00
台灣不是中國,不是柯文哲想怎麼搞就怎麼搞,台灣是法治國家,柯文哲你不遵守程序正義,該賠償就賠償。
作者: kcl0801 (kcl)   2020-07-13 09:26:00
所以我的理解是 CF平常嘴省錢 可是又為了不必要的事情要賠款??
作者: malisse74 (沙漠中的冰淇淋)   2020-07-13 09:27:00
阿北政績 +3
作者: more6 (DIV)   2020-07-13 09:36:00
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非補償財產上損失,不得為之。
作者: saisai34   2020-07-13 09:40:00
這個案子市府跟議會都編預算了 問題是法務局意見不同我的理解是可能這種有模糊的地方 公務員怕要擔責任怕背圖利罪什麼的 不然一開始預算都編了 預算可不是議員編的 是市府自己編 然後在自己卡 代表事先協調沒做好
作者: BDG (畢帝姬)   2020-07-13 09:44:00
國光是告要一億多,他可以說省了7000萬
作者: more6 (DIV)   2020-07-13 09:50:00
就協商不成上法院,這應該還好啦
作者: tim2468x (喔。)   2020-07-13 09:58:00
法院沒柯學價值
作者: Nano (奈米之家)   2020-07-13 09:59:00
法條不用斤斤計較效率當然好 你看大巨蛋不就蓋很快嗎
作者: AkumaII (AKUMA)   2020-07-13 10:04:00
我超期待他卸任之後的,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一樣
作者: KurtCobain (nirvana)   2020-07-13 10:33:00
前朝遺毒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20-07-13 10:40:00
賺了7.5億
作者: windom (絕望的生魚片..Orz)   2020-07-13 11:00:00
智商157呢 做出來的事 跟87差不多 割地賠款 猴子也會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20-07-13 11:16:00
在那邊跟人民計較捷運錢結果賠一堆爛攤子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20-07-13 11:18:00
任何一個北市議員,努力程度跟素質都屌打佛地魔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20-07-13 11:18:00
柯如果有點最後的政治智商的話 不要被摳死當腦硬再上訴了 除了難看 只會再被最高行政院打北市府另一次臉的
作者: goldenfire (金)   2020-07-13 11:23:00
柯:浪費資源也是一種貪腐 貪腐柯確立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20-07-13 11:24:00
阿北務實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20-07-13 11:28:00
最高行政法院 少打一個法字
作者: tenshouw (tenshouw)   2020-07-13 11:37:00
手機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20-07-13 11:48:00
省1280元小錢賠三千多萬
作者: mozi (我真是個白癡..)   2020-07-13 12:19:00
為了吃到飽有人做到一萬塊憤慨,3228萬還不出來震怒一下!還是又要靠北法院誰開的
作者: re340 (Manigabee)   2020-07-13 12:20:00
這個是柯文哲親口認證的柯文哲貪污呢
作者: mozi (我真是個白癡..)   2020-07-13 12:21:00
條約有點奇怪...開始卸責真厲害
作者: jack0216 (jack0116)   2020-07-13 14:07:00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嗑糞來囉
作者: www115ui8 (......)   2020-07-13 15:24:00
上面的柯黑們都被打臉 慘
作者: Crazyfire (南傳版寂天)   2020-07-13 15:32:00
台北市府在行政府院主張絕對公益說 即行政機關因公益而而隨時終止契約,人民不得請求賠償或補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援引了依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第484號判決意旨:人民與行政機關租賃權因行政行為消滅時,屬於行政犧牲,解約所受損失應補償。所以說 北高行用行政犧牲說否決了北市府的絕對公益說而且是援引了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見解如果北市府要再上訴的話 就要去最高行政法院打行政訴訟北市府會再被最高行打臉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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