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78462
2.新聞來源︰
三立
3.新聞內容:
拆國光客運北市敗訴補償3千多萬 柯文哲:契約不是我訂的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兩棟建物,4年前配合台北市「西區門戶計畫」拆遷,向市府請求補償
遭拒,因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市府敗訴,須補償3千多萬元,台北市長
柯文哲13日表示,這要請專案小組處理,來決定要上訴還是和解。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的A、B建物當年配合市府拆除,申請補償遭拒而提起訴訟,法院日前判
北市府須核發B建物補償費逾3228萬元,全案可上訴。柯文哲12日表示,當時的合約是說
,台北市有需要就可以拆,而且不用付錢;當然這樣也很奇怪,怎麼會定這麼不公平的契
約,會再找法務局討論看看。
柯文哲今天受訪表示,這個一定要專案小組處理,這是法律問題,法院判下來我們就要決
定,第一要不要上訴,第二如果不上訴就要談和解,這都會處理啦。
被問到他昨天說契約太奇怪,柯文哲嘆了一口氣笑說,當年那個契約不是自己訂的,並且
再次強調,這還是要交由專案處理。
4.附註、心得、想法︰
前市長當年訂契約的時候怎麼沒考慮到新市長上任會拆掉公車站呢?怎麼會訂這麼奇怪的
契約呢?害柯P市府要賠三千多萬!不過柯P說契約上說北市府想拆就可拆,不用付錢,
那怎麼又敗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