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aaba (小強)
2020-07-13 18:12:10賴中強FB
https://reurl.cc/4R0q3V
賴中強律師聲明
(一)如各界所知,多年來,本人在從事公民運動的同時,並執行律師業務。近日引起各界
關注的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改選案, 本人是大同公司委任律師,為避免「公民運動倡
議」與「當事人委任律師」此二角色造成閱聽大眾混淆,謹此聲明:本人不代表經濟民主
連合就大同案發言,敦請媒體在引述本人關於大同案之發言,如行文確有提及職稱必要,
請使用「恒達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賴中強之職稱。
(二)關於投保中心建請主管機關將本人移送律師懲戒一事,本人將於今日上午十點半,於
臉書公開回應。
附註、心得、想法︰
賴中強本人強調,他有兩個身份。「經濟民主連合前會長」與「大同公司委任律師」,在
大同股東會爭議事件中他是以後者身份發言,請各位不要隨意拼接。民運歸民運,律師歸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