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sabrinalim.tw/posts/717240255514037
林亮君
23小時 ·
2018年3月17號,台北市都發局、建管處,發佈了一篇新聞稿。標題叫做「大巨蛋如欲做
演唱會使用,應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檢討或依法送性能審查排除」,
現在,這篇新聞稿已經悄悄被台北市政府全面下架,不留一點痕跡。
事實上,如果用Google關鍵字去搜尋,還是能顯示相關結果,但點進去連結均已失效。同
樣的,在都發局、建管處的網站,還有台北市大巨蛋公開資訊網上,這篇新聞稿都已經被
刪除。
這篇新聞稿到底說了什麼大事?要被北市府這樣偷偷湮滅?
「本案體育館棟觀眾席主層位於基地地面以下10.5公尺,不符合第127條規定。」
「該等樓梯並非戶外安全梯且並未設置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區劃,與建築技術
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7條規定安全梯構造不符。」
這篇新聞稿,正是2018年當時都發局直指大巨蛋不符建築技術規則97&127,必須依法檢討
或向台建中心申請性能審查的鐵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