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時代力量專頁竟忘了釋字585號調查權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0-07-16 03:27:52
斷章取義的果然都是垃圾
https://www.facebook.com/newpowerparty/posts/4243042052433785
時代力量長期主張應賦予國會調查權,並支持廢除監察院,這也是當前全民的共識。唯有
賦予國會完整的調查權,方能落實立法權監督行政權。
不管是釋字第325號、第585號、第633號以及第729號解釋
都是在界定立法院所能擁有的調查權範圍,意即憲法賦予立法權的調查權是部分的權力
在權力分立的原則下 不能侵害司法權的犯罪偵查及法院審判權
也不能侵害監察院之調查權,則係行使彈劾、糾舉、糾正等監察職權之手段
然後時力是在呼應廢考監,讓監察院的調查權也回到立法院
你為什麼故意只打了時代力量長期主張應賦予國會調查權……
※ 引述《dotZu (良牙)》之銘言:
: 自從 520 期間時代力量官方臉書專頁寫出「 #蒼白無力 」,
: 用對岸國台辦的語言來攻擊台灣,
: 到現在,真的是每下愈況,越來越誇張了。
: 已經可以很明確地幾乎確認,
: 時代力量官方專頁的小編對台灣真的不熟!
: 最近時代臉書官方專頁竟然寫:「時代力量長期主張應賦予國會調查權……」。
: 什麼東西啊!?
: 調查權早就回歸立法院了啊!!
: 這些知識明明就是當初公民組合時期,時代力量的前身一直向大眾提倡的。
: 當初時代力量的主張明明是「落實《釋字 585 號解釋文》才對啊!」
: 明明時代力量官方網站上都還有!
: 題為:不太懶的懶人包,國會改革第一階段之「國會調查權」
: https://bitly.com/3j89gQk
: 這是 2016 年的時候的時代力量!
: 上面就寫得很清楚了,依據大法官《釋字 585 號解釋文》,
: 立法院為最高立法機關,應享有一定的調查權,
: 而且是屬於國會的輔助性權力。
: 就只是目前沒有立法規定「行使的程序」!
: 對!立法院已經有這個權!已經拿回這個權!
: 但是怎樣的方式來行使它?目前都還沒立法!
: 當初時代力量都有提出草案了!
: 如果「立法院還沒有調查權」,那得要修憲才行。時力怎麼會提出法案呢?
: 明明上一屆時力自己都已經提出法案了,時力小編是不是對台灣太不熟?
: 時力小編是不是太不熟悉時力的主張?
: 連時代力量長期的主張是「釋字 585 號的落實」都忘記了!
: 太誇張!
: 而且時力黨內居然沒有一個任何人出來罵這個小編。
: 有夠離譜的。
: 請時代力量在下個會期立刻再提出《釋字第 585 號解釋施行法》!
: 這修法或是新訂法律都可以解決的事!
: 調查權早就在釋字 585 就回歸立法院了,
: 時力小編居然連自己黨的主張都誤解,
: 誤會成調查權還沒回歸,太、太、太誇張的錯誤了!
到底從哪邊得來調查權在釋字585就回到立法院的
後面的還有633跟729勒
要不是覺得放著繼續讓你造謠 很不好 實在不想浪費時間在你身上
作者: alexrow (蛋蛋的憂傷)   2020-07-16 03:28:00
教頭還不睡啊跟那個帳號認真你就輸了
作者: rayisgreat (竹楓嵐雪)   2020-07-16 03:33:00
何必跟那個帳號認真?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0-07-16 03:33:00
本來要睡了,結果看到有人斷章取義,還有人被誤導,睡醒在檢舉他
作者: donkilu (donkilu)   2020-07-16 03:41:00
早就黑名單了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20-07-16 04:10:00
你為什麼要回那個帳號的文啊...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0-07-16 07:58:00
感謝指正,錯誤的資訊不能放任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0-07-16 08:07:00
啊 這以前我們好像有討論過這個id 沒讀過憲法 原諒他吧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2020-07-16 08:39:00
XD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7-16 08:41:00
作者: octopus4406 (章魚仔)   2020-07-16 09:08:00
推 造謠就是垃圾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20-07-16 09:10:00
可憐 綠死魚2.0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7-16 09:23:00
其實喔好像沒人認真看過這幾個釋憲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0-07-16 09:43:00
你可以寫一篇自己的見解論點還在你的腦子裏,就是沒有想交流的意思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0-07-16 12:55:00
在立法院併原監察院部分職權後,恐怕能做的事情也是讓各位失望了(並不是立法委員的素質問題,而是大法官做的限制)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0-07-16 15:13:00
憲法沒寫清楚的才有大法官解釋的空間,修憲就是要寫清楚大法官是能限制甚麼 你看起來不太懂我國的權力分際如何運作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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